关于同意崇明区新村乡垦区粮田建设项目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12-12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4031202300007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发文字号:

    沪崇农发〔2022〕148号

  • 成文日期:

    2022-12-12

  • 发布日期:

    2022-12-12


新村乡人民政府:

根据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崇明区2022年农田建设项目的批复》(沪农委〔2022〕28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同意将你乡“崇明区新村乡垦区粮田建设项目”列入崇明区2022年农田建设计划,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崇明区新村乡垦区粮田建设项目

二、项目责任主体:新村乡人民政府

三、项目实施单位:上海新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四、项目实施地点:崇明区新村乡垦区

五、建设农田面积:项目区耕地面积约6337亩

六、主要建设内容: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设施、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等(详见附件)。

七、项目投资情况:项目批复总投资3849.84万元,含智慧灌溉设施内容46.62万元(该项内容市财政承担50%投入计23.31万元)。合计该项目市级财政投资3446.21万元,区级财政投资201.82万元,镇级财政投资201.81万元。

请你乡接到本批复后,严格按照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规定,落实项目建设和管理要求。项目建设内容采购涉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应依法、依规办理,项目招标采购过程应杜绝不平衡报价。项目财政补贴资金以批准的竣工决算为准。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自批复之日起不超过24个月。

特此批复。

附件:崇明区新村乡垦区粮田建设项目投资明细表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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