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4031202300007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农发〔2022〕148号
成文日期:
2022-12-12
发布日期:
2022-12-1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新村乡人民政府:
根据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崇明区2022年农田建设项目的批复》(沪农委〔2022〕28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同意将你乡“崇明区新村乡垦区粮田建设项目”列入崇明区2022年农田建设计划,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崇明区新村乡垦区粮田建设项目
二、项目责任主体:新村乡人民政府
三、项目实施单位:上海新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四、项目实施地点:崇明区新村乡垦区
五、建设农田面积:项目区耕地面积约6337亩
六、主要建设内容: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设施、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等(详见附件)。
七、项目投资情况:项目批复总投资3849.84万元,含智慧灌溉设施内容46.62万元(该项内容市财政承担50%投入计23.31万元)。合计该项目市级财政投资3446.21万元,区级财政投资201.82万元,镇级财政投资201.81万元。
请你乡接到本批复后,严格按照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规定,落实项目建设和管理要求。项目建设内容采购涉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应依法、依规办理,项目招标采购过程应杜绝不平衡报价。项目财政补贴资金以批准的竣工决算为准。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自批复之日起不超过24个月。
特此批复。
附件:崇明区新村乡垦区粮田建设项目投资明细表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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