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4031202200029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农发〔2022〕108号
成文日期:
2022-10-14
发布日期:
2022-10-14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上海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沪府办〔2022〕18号)和《上海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沪土壤普查办〔2022〕1号)文件精神,为保障我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有序开展,建议成立崇明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土壤普查工作,组成人员建议如下:
组 长:黄晓霞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龚 霞 区农业农村委主任
宋玉波 区规划资源局局长
龚如冰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羌玉萍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姚寅峰 区财政局副局长
林家骏 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陈 军 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王 斌 区水务局副局长
宋 娟 区统计局副局长
蔡建新 区绿化市容局副局长
王永坤 区大数据中心副主任
上海市崇明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委,办公室主任由陈军同志兼任。
今后,上海市崇明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请示,盼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