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崇明区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08-18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4031202200023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发文字号:

    沪崇农发〔2022〕94号

  • 成文日期:

    2022-08-18

  • 发布日期:

    2022-08-18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本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打通种养循环堵点,推进化肥减施增效,提升耕地地力,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21〕10号)、《关于做好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农(肥水)〔2021〕20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上海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沪农委办〔2021〕5号)的要求,我区积极推进2022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为保质保量完成市下达的4万亩还田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内容

将全区符合畜禽养殖业规划的猪场、奶牛场及其周边规模种植户纳入绿色种养循环试点范围,根据各乡镇辖区内猪场和奶牛场的布局规模,开展粪肥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工作。以扶持和培育粪肥还田服务组织为抓手,建立粪肥还田组织运行模式,构建“畜禽养殖场+专业化服务主体+农户”的种养结合模式。培育一批专业化服务主体,提供粪肥还田利用的收集、处理、施用全环节服务,形成具有崇明特色的种养循环运行机制;积极引导发动规模种植户接纳使用畜禽粪肥,推广绿色种养循环面积4万亩,带动试点区内粪污基本还田,提升全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打通种养循环堵点,促进粪肥还田,推动化肥减量,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和农业绿色发展。

二、组织领导

区农业农村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种植业、养殖业等相关科室和技术单位组成的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协调落实目标任务,督促指导畜禽粪肥还田各环节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种植业(蔬菜)管理和技术部门负责不同作物的粪肥还田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采取科技讲座、进村入户等形式,培训指导专业化服务主体、种植主体科学还田;开展粪肥质量抽检,指导督促还田环节使用时间、还田量、粪肥来源的数量、面积等台账工作,会同养殖业条线做好补贴资金及台账审核和粪肥还田绩效评估;做好相关试验和监测。

养殖业管理和技术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有关数据采集,做好还田前畜禽粪污收集与无害化处理技术指导和监督工作,指导专业化服务组织落实不同批次粪肥质量检测和成分检测,确保出场粪肥质量安全;督促指导畜禽养殖场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开展粪污处理,并做好粪肥出场时间、数量、去向等的档案记录等工作;指导落实《粪肥收集处置协议》《粪肥还田协议》的签订,做好专业化服务组织与使用主体(农户)和监管主体(镇、村委会)协议的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有关乡镇农业部门做好《粪肥收集处置协议》《粪肥还田协议》的实施监督管理,充分调动种养户积极参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督促指导畜禽养殖场与专业化服务主体畜禽粪污收集与无害化处置和还田环节等工作,落实补贴数量审核,确保绿色种养循环项目各项任务完成。

畜禽养殖场负责配合专业化服务主体按照标准开展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确保出场粪肥质量安全;按要求签订《粪肥收集处置协议》;做好粪污出场记录。

专业化服务主体负责开展畜禽粪污收集、无害化处理、转运、还田等服务,确保粪肥从“场”到“田”还田全环节安全、达标;按要求签订《粪肥收集处置协议》《粪肥还田协议》,做好畜禽养殖数量、粪污处理量、无害化粪肥还田量三环节台账,配合区级部门项目验收;做好全环节的服务与环境卫生工作。

种植主体根据《粪肥还田协议》,依据技术方案要求的还田方式、还田时间和还田量,接受符合要求的粪肥还田,配合专业化服务主体做好粪肥施用记录,并配合技术部门做好田间试验和监测。

三、项目管理

各级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切实推进各项工作。一要建立管理台账,畜禽养殖场做好出场粪污档案记录,专业化服务主体做好畜禽粪污收集、无害化处理、转运、还田等服务记录,做到粪肥来源清楚、粪肥去向可查。二要建立项目档案,各级农业管理部门、技术部门、畜禽养殖场、专业化服务主体要积极收集项目实施数据、照片、文稿、台账等材料,为项目考核、检查、总结和验收等提供依据。三要树立示范标牌,在示范基地至少设立一块大的标牌,设立若干块小型标牌,通过树标牌,打造一批有“看头”的示范样板,并接受社会监督。四要规范资金使用,记好养殖场粪肥出场、种植户粪肥施用和资金使用等“三本账”,确保资金规范使用,提升资金使用透明度。严格按照部、市规定范围,不得挪作他用,做到专款专用,专项记账。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核,强化财政资金管理。

四、技术服务

一要制定技术方案。制定《崇明区绿色循环种养农业试点技术方案》(附件2)。二要加强技术指导。区级层面成立崇明区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专家指导小组,积极加强与市级、兄弟区专家团队的纵横沟通,因地制宜对乡镇农业部门、专业化服务主体、种养殖主体提供技术支持。三要强化技术集成创新。聚焦有机液肥还田,开展调研和试点工作。掌握粮田、果园二种种植模式粪肥生态还田关键技术与操作方法,建立1-2套绿色种养循环农业技术模式。

五、试验监测

一要严把试验质量。按照市级要求,制定《崇明区绿色循环农业试点试验方案》,选取有代表性作物和适宜区域开展田间试验,不少于3个规范试验方案的设计实施与试验样品采集检测,确保试验结果准确可靠。二要细化试点效果监测方案。按照市级要求,制定《崇明区绿色循环农业试点效果监测方案》,科学布置监测网点,做好项目实施前后的调查监测,规范采集样品,确保分析化验质量,科学评估试点实效,建立20个监测点。三要加强粪肥质量监测,根据还田畜禽养殖场情况,制定具体的还田粪肥质量监测方案,对主要批次的还田粪肥无害化处理前后的质量进行采样检测,保障粪肥还田质量。四要制定施肥调查方案。开展粪肥还田化肥减量效果评估,粪肥还田示范区农户和非示范区农户施肥情况共计调查50户。

六、资金使用

(一)奖补方式

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对提供粪肥还田收集处理、施用服务等重点环节的专业化服务主体(不包括养殖企业),依据粪肥还田面积每亩打包补奖资金100元,补贴比例不超过粪肥收集处理施用总成本的30%。中央奖补资金不得用于补助养殖主体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粪肥还田利用机械不列入补奖范围,可通过农机购置补贴应补尽补,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与规定的粪肥不补。依据粪肥收集、处置、转运、施肥四个环节台账以及还田协议等相关佐证资料,经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奖补。

(二)补贴流程

1.补贴申报。专业化服务主体向乡镇及土地权属单位申报粪肥还田面积。

2.乡镇核查。依据《粪肥收集处置协议》《粪肥还田协议》,主要核查申报面积是否准确,是否符合质量要求进行还田等,经公示后汇总上报。

3.区级核查。主要审查流程合规性,实现粪肥来源和去向全程有据可查,并进行汇总。

七、监督管理

区农业农村委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纳入重点督查范围。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加强粪污处理过程检查,定期开展还田粪肥的质量抽检,保证用肥安全。开展实施情况核查,实现粪肥来源和去向全程有据可查。规范使用项目资金,提升资金使用的透明度,通过公示等手段,监督补奖资金发放情况,保障资金安全。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对粪肥收集处置利用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崇明区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崇明区绿色循环种养农业试点技术方案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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