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4031202200020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农发〔2022〕74号
成文日期:
2022-06-30
发布日期:
2022-06-3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关于商请上海崇明蔬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崇明”字样的函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发展崇明蔬菜产业,提升崇明蔬菜品质,打响崇明蔬菜品牌,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须形成集团化发展模式。我委支持成立“上海崇明蔬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用“崇明”作为该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彰显“崇明”蔬菜特色。政府将委派工作人员指导集团公司的运行管理,并根据我区产业导向行使职权,将集团公司纳入行业协会管理。
为加快落实崇明蔬菜产业发展,商请贵委批准同意拟用“崇明”作为上海崇明蔬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企业名称中的字号。
特此函商!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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