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4031202100006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农发〔2021〕118号
成文日期:
2021-10-08
发布日期:
2021-10-0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有关单位:
《关于印发上海市崇明区农业科创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崇农发〔2020〕43号)行政规范性文件经评估需继续实施,现予重新发布,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止。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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