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崇明区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10-08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4031202100002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发文字号:

    沪崇农发〔2021〕116号

  • 成文日期:

    2021-09-28

  • 发布日期:

    2021-10-08

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为切实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一步提升本区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和质量,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绿色生产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农委规〔2021〕3号)、《上海市2021-2023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沪农委规〔2021〕9号)等文件精神,我区制定《崇明区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通知自2021年8月24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附件:崇明区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上海市崇明区农村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

2021年9月28日


(详见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Scan 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