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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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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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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区农委、区财政领导和部署下,在各乡镇农机管理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围绕崇明都市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以推进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为目标,提高机械化种植水平,通过精心组织、强化措施、规范操作、加强监管,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落实到位,取得较好成效。现将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实施情况
(一)2020年崇明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下达相关工作的通知》(沪农委[2020]61号),区农委、区财政《关于调整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范围标准的通知》(沪崇农发[2020]44号)等文件精神,做好各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1、资金下达:2020年合计下达资金132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60万元、市级资金660万元。历年结余资金139.915万元。合计下达资金1459.915万元
2、资金执行:2020年全区农机购置补贴需求资金1039.61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64.27万元、市级资金409.89万元、区级配套资金165.455万元。(包括2019年“三合一试点”转结资金4.32万元)
结余资金585.75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51.486万元,市级资金434.269万元。
3、新增机具:2020年新增拖拉机68台,收割机1台,烘干机3台(90吨), 喷杆喷雾机31台,直播机19台,插秧机5台,其他机械115台,合计新增242。全区主要农作物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7.87%,农机装备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服务保障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二、主要做法
(一)制定年度补贴实施方案。按照崇明区实际情况在对各镇年度农机购置需求量摸底的基础上,结合各镇农机拥有量,农作物种植结构,面积等情况,制定区级补贴农机实施方案细则,即《关于印发崇明区2019-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崇农发〔2019〕113号)于5月14日召开区级补贴农机工作会议,会议明确工作要求,增强各乡镇农机管理人员的履职意识,为我区开展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强化责任制落实。明确乡镇农机部门为责任主体,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共同组织做好补贴资金需求摸底、补贴对象确认、补贴机具核实、补贴资金兑付等工作;层层签订工作责任书,严格按规范实施和监管补贴政策,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
(三)健全制度,规范实施。区农机站站长施惠国结合崇明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际,要求全体专管员严明纪律,严格执行政策,按流程规范操作,确保今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完成。通过学习和警示教育,提高了乡镇农机专管员的廉洁意识,进一步夯实全区农机系统的反腐廉政建设基础,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稳步开展。
(四)做好信息公开和公示。通过专题会议、现场会等途径累计发放2019年补贴农机宣传资料1000余册,通过崇明农业网、及时将补贴政策公开,让农民及时了解补贴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对获得补贴资格的名单在乡镇公示栏公示并拍照存档。
(五)进一步规范补贴政策操作程序。对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申请的受理和审核补贴实施的工作程序严格要求规范。乡镇农机管理部门对每台补贴机具进行实地核实,并拍照做好“人机合影”、“铭牌照片”的存档。区级农机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对农机补贴资金个人超过30万、合作社组织超过100万的进行实地复核。
三、补贴政策实施成效。
(一)随着购机补贴政策直观透明度的提高,自主购机的推行,通过公开信息、阳光操作,不断加大补贴办理流程、补贴资金实施情况、补贴农户信息表等信息的公开公示力度,切实提高政策执行的透明度。
(二)通过适当倾斜,优化结构,将补贴资金向机械化水稻种植、秸杆综合利用、粮食烘干、特色农业等支持绿色发展的机具倾斜,优化全区农机装备结构。
(三)通过强化监管、督促落实,加大对农机经销企业的监管力度,规范市场秩序,净化补贴环境,深入各乡镇核查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确保惠农资金落到实处。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机械管理站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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