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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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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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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紧扣崇明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建设工作大局,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机关”为目标,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提供崇明案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依法行政责任
根据区委、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总体部署,我委及时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和依法行政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成立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形成了委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委属各有关部门单位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二)加强法治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我委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断完善依法行政保障制度。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和职工学法制度,充分利用党委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专题培训班等,开展《行政处罚法》等行政法规、《渔业法》、《畜牧法》等专业法规学习,增强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二是打造高素质综合执法队伍,稳步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农业行政队伍建设,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加快职能转变。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体制。三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法履行职责,重点规范执法行为,针对当前食品安全问题突出、社会关注度高,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打击破坏渔业生态资源、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非法饲料添加剂、假劣兽药、农资、打击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四是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梳理执法依据、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事项。严格按照《上海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实行“有权必有责”、厘清行政执法权责、完善行政执法考评机制,实现从“权力本位”到“责任本位”,真正落实“权为民所用”。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营造依法治农环境
监管对象法律意识的提高是我们搞好依法行政的基础,也是农业执法齐抓共管的重要举措。我委结合“七五”普法,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充分借助崇明电视台、崇明报、崇明农业网等各种宣传媒介,采取设置专栏、举办法制讲座、张贴标语、分发资料、悬挂图片、科普早市等各种形式,广泛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群众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和主动性。2018年,我委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万份,发放宣传横幅22条,设置防火宣传警示牌64块,召开畜禽养殖场、投入品经营单位、农机驾驶员、森林防火等培训班20余次,培训执法相对人2000人次。
(四)强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权力公开透明
我委以“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方式,规范审批行为,健全行政监督机制”为宗旨,积极开展行政审批改革工作。一是全面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工作,做到信息报送完整、及时、准确,促进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二是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逐项梳理执法依据、过错责任追究事项,厘清行政执法权责,共梳理权力事项557项,实行“有权必有责”,实现从“权力本位”到“责任本位”的转变。三是加强区行政服务中心农委窗口管理和服务,今年办理各类行政审批许可业务301件,农委窗口行政许可业务提前办结率100%,窗口接待群众政策和业务咨询80余次,服务综合考评得分96分,及时评价系统服务满意率达96%,审批事项按时办结率100%。
(五)全面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应对民众关注的事件
一是清理整治涉渔“三无”船舶非法捕捞专项工作。根据我区制定的《关于建立取缔涉渔“三无”船舶长效机制的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渔政管理实际,分别制定了长江和内陆水域的管理工作方案。围绕长江渔政日常管理、禁渔期管理以及专项捕捞管理工作要求,以编队检查、分段检查的方式,十天一航次在崇明所管辖水域不间断巡航,重点加强了奚家港水域的巡航频率和力度。据统计,渔政船舶共出航120个航次,航程逾3000海里;立案查处各类非法捕捞案件20件,扣押“三无”船舶15艘;清理取缔违规网具500件(顶),浮子2000只,对各类企图在长江渔汛期间进行违法捕捞的人员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长江水域的正常渔业生产秩序和港口的卫生环境也得到了维护。二是加强对畜禽养殖场(户)整治退养工作。根据中央绿色发展理念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策部署,以及市政府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专题会议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畜禽养殖污染物治理工作,不断改善全区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积极推动崇明区畜牧业减量提质。截止目前,完成农村畜禽场户整治退养181户。三是打造奶牛“两病”区域净化区域。为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加快推进全市奶牛“两病”区域性净化工作,有效提升全市地产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我区从2017年开始,扎实推进崇明区所辖区域(包括光明食品集团)的奶牛场达到我国和OIE规定的“两病”区域净化标准。截止目前,已完成我区16家规模奶牛场的“两病”区域净化风险评估和分级评定工作。同时,严格按照动态监管要求,完成7次光明集团规模奶牛场之间的牛只调运,共调运牛只2929头。四是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结合崇明划定野生动物禁猎区的实际,我委林业执法部门开展“季风行动”、“百日护鸟”等专项行动,确保候鸟迁徙的重要时间节点、重点栖息地保护行动的全覆盖。成立了15人组成的区级野保巡查队和乡镇级巡查救护队伍,每天开展野外巡查,共查处非法狩猎案、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案8起,收缴网具400多张,放生鸟类12只,对营造社会氛围、开展日常宣传执法和收容救护奠定了扎实基础,加快实现“让崇明岛成为鸟类的天然博物馆、候鸟的天堂”的目标。
(六)强化执法管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一是加强农资市场监查力度,今年以来,我委农业执法部门积极开展农资打假护农行动,对农药、肥料、种子基地以及市场进行重点监管及检查,共检查农产品生产基地146家,检查种子标签456只、农药标签1377只、肥料标签32只,农资市场专项执法行动3次,与工商联合执法1次。紧扣“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主线,开展“三夏”、“三秋”期间的农机安全执法工作。二是加大动物卫生监管力度,加强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畜禽屠宰场、市境指定道口、产地检疫申报点、屠宰检疫派驻点以及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等检查力度,确保辖区内动物养殖、检疫、运输、流通、无害化等环节的卫生与安全。三是开展林业执法工作。我委专门成立了一支林业专业巡查队伍,结合野生动物保护,每天开展林地野外巡查,从而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毁林案件的发生。截止目前,查处滥伐林木案件8起,罚款人民币23644元,并组织开展了一次为期5个月的涉林违法案件稽查专项行动,全面排摸我区2017年资源减量。
二、主要成效
(一)法制意识不断增强
根据区政府关于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部署要求,我委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集中学与分散学相结合、中心组学与各单位层层学相配套的方式,我委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知法、用法、守法意识不断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依法治农和服务“三农”的执法理念不断提升。
(二)依法行政水平稳步提高
我委高度重视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对农业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做到了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细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监督制度化,提高我委的行政管理效率和执法水平。
(三)农业生产秩序明显规范
我区农业行政执法部门抓住农药、化肥、种子、兽药饲料、非法捕捞、野生动物保护等重点领域监管工作,深入农田、养殖场、屠宰场、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等重点区域进行执法检查,积极开展打假护农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2018年共审理行政处罚案件139件,罚没款共计204105元,其中:渔业案件121件,罚款金额为177500元。动物卫生案件17件,罚款金额为23605元。种植业案件1件,罚款3000元。通过近几年的工作和努力,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已步入正轨,农业生产秩序逐步规范,农资市场得到的有效监管,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绿色农产品生产水平不断提升
以“到2020年全区种植业绿色食品认证率达到90%”为目标,着力加强绿色农药封闭式管控,制定《崇明区绿色农业投入品管控管理办法》,制定并落实高于国家标准的绿色农药目录清单107种。建立智慧“农药大脑”平台,加强农药流向追溯、用药分析管控。研究投建统一标准的绿色投入品门店,实现18个乡镇统供统销覆盖。目前,全区绿色食品认证率达到65.7%。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我委在推行依法行政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也存在不少问题。一是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个别执法人员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业务能力和素质需更进一步提升。二是农业执法工作队伍结构有待调整,非农业专业人员较多,能力参差不齐,急需加强专业培训。三是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工作还须不断创新,行政审批制度和程序有待进一步整理和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为进一步提升我委依法行政工作,我委将围绕本部门工作重心,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坚持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营造依法行政浓厚氛围,增强机关干部群众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机关相适应的良好氛围。二要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按照区审改办总体部署,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项目审批流程。三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转变执法理念,切实提升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工作水平。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委员会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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