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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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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农发〔2018〕58号
成文日期:
2018-03-23
发布日期:
2018-04-2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关于印发加强美丽乡村建设打造五美示范村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加强美丽乡村建设打造五美示范村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加强美丽乡村建设打造五美示范村工作方案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8年3月23日
附件
加强美丽乡村建设打造五美示范村工作方案
为贯彻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切实加强本区美丽乡村建设,做实、做美、做精“五美社区”,挑选部分优质村实施现有政策覆盖范围外的项目重点打造,进一步凸显乡村软硬件形态,营造乡村特色田园风貌,挖掘产业、文化内涵特点,特提出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按照十九大提出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立足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实际,落实相关创新机制,加强建设资金叠加,到2020年,成功打造不少于15个“五美”特色示范村。
(二)具体目标
以传统乡村布局为本底,通过重点区域改造提升,强化乡村核心特点,传承和凸显乡村自然肌理、产业前景和人文特色。将乡村的软实力固化提炼为直观的重要节点予以展示,有效串联村内的田、林、路、水、桥、宅等元素,实现各元素的功能性拓展和整体风貌统一。以点带面,强化乡村核心特色品牌效应,形成具有崇明特点的“五美”特色示范村。着重按照乡村振兴战略20字要求,实现以下几点:
一是绿色产业兴旺。以“三场一社一龙头”为基础,突出产业特色,加强农业集聚,打响绿色农业特色品牌,带动农民增收。二是生态环境宜居。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加强风貌打造,形成自然生态优美、人居环境宜人的公共空间,凸显人与自然和谐之美。三是农村乡风文明。弘扬文明新风,挖掘文化特色,落细落实村规民约,有效传承乡村文明,着力塑造文化品牌。四是社会治理有效。提升两委班子战斗力,完善党建服务体系,推进综治信息化,开展农村“五美社区”建设。五是农民生活富裕。推动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加强公共服务供给,促进农民本地就业,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提高农民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一)好中选优
区级控制总量,原则上每年推进5个左右“五美”特色示范村建设,特殊情况可酌情增减数量。乡镇保障品质,拟实施村需编制专项规划设计方案,方案应围绕工作目标、紧贴村庄实际、合理利用资源,因地制宜确定建设项目、产业内容和文化内涵,充分体现乡镇特点、村庄特色,重点鲜明、亮点突出。村级广泛发动,拟实施村应发挥广大村民群众共建、共管、共享的主体作用,鼓励和引导村民通过筹资筹劳等形式积极参与。
(二)局镇挂钩
区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委、局)按照结对提升,双向认领的原则与拟实施村对应挂钩,每个成员单位牵头负责一个拟实施村的相关推进工作(包括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和具体项目实施),体现委、局特色。
(三)先建后补
乡镇按照规范程序落实推进实施村各类项目建设。区发改委争取将个性化项目纳入生态岛建设专项,区财政局落实以奖代补资金,区农委对建成并通过复核检查的项目实施奖补。
三、工作举措
(一)加强工作领导
强化区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功能结构,增补各相关职能部门分管负责人为办公室副主任,增加区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配置,落实定期例会制度,形成推进合力。
(二)确定拟实施村
拟实施村应确保基本条件无短板。基本条件主要包括村两委班子战斗力强、村内各类基础设施相对完善、产业发展有一定基础、有文化资源可供挖掘包装、土地规范流转率较高、无外来人员流转土地进行掠夺性或污染性种植行为、环境污染整治到位、村民配合村委工作自觉度高、创成市、区两级文明村等。
三类对象可申报作为拟实施村:一是已完成村庄改造项目建设并成功创建上海市美丽乡村示范村或崇明区美丽乡村示范村的行政村;二是当年度完成村庄改造项目,经实施效果综合评比,总体建设效果突出的行政村;三是尚未实施村庄改造项目,但规划方案创意优秀,理念突出的行政村。
为加强本区重点地区建设及配合打造“2+2+1”农业产业布局,2018年率先启动6个条件相对成熟的行政村开展建设,分别是:陈家镇花漂村、港西镇北双村、竖新镇惠民村、港沿镇合兴村、港沿镇鲁玙村和三星镇新安村。按照局镇挂钩原则,拟由区建管委、区农委、区交通委、区文广影视局、区科委、区水务局分别与上述6个行政村对应挂钩。
(三)编制设计方案
确定拟实施村后,各乡镇应结合村庄发展定位,结合农村“五美社区”建设要求,聘请专业设计单位开展专项规划设计,按照高起点站位、高水平设计的原则,加强工作对接,重点实现空间、生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文化、产业、社会管理等方面有机融合。区规土局负责规划设计方案的组织编制、行业审核等工作,相关设计费用通过专项经费予以解决。
(四)开展方案评审
区级成立工作联席会议,区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同时邀请市区相关领域专家为顾问。区联席会议负责协调开展规划设计方案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上报区政府审定,经审定同意后正式确定为实施村。
(五)推进项目建设
根据农村“五美社区”建设的要求,各乡镇结合规划设计方案,按照标准项目建设流程开展项目实施。项目建设完毕后及时开展工程审价。
(六)择优实施奖补
“五美”特色示范村,按不高于村内个性化项目投资总额的80%实施区级财政以奖代补,奖补资金标准上限为10000元/户,相关资金由区财政局负责落实。资金按照先建后补原则,根据各村项目实施效果排名实行分档拨付。项目实施后由区联席会议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效果和审价审计材料开展专项复核检查,以检查结果作为依据由区农委负责分档落实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