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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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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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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崇明区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局级层面,将法治建设教育内容列入局党政班子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民政法规知识汇编等作为局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集中学习并且通过局属各单位集中学习机会,对民政系统内干部职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民政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社会组织领域,组织召开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培训会,编印《崇明区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政策法规汇编》;召开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制定《上海市崇明区关于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 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监管合力。分别召开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和财务专项培训会,结合社会组织新成立、实地勘查等契机,开展法定代表人约定,提升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法治意识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养老服务领域,借助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睦邻点、养老机构等养老服务点位,以与老年人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组织开展老年人反诈宣传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婚姻登记方面,利用婚姻登记、收养中心大厅大屏幕滚动播放婚姻收养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进行普法,设计简单易懂的告知单向咨询人员进行发放进行普法宣传。
(二)强化社会组织管理
一是优化“一网通办”登记审批。严格把关名称审核、业务范围审定和负责人资格审查,支持在前沿领域、关键领域和重点领域发挥作用的社会组织依法登记。二是落实事先告知和负责人备案制度。在成立登记阶段向发起人、捐资人书面告知相关法规政策,签收《成立登记事先告知书》并签署《申请成立捐资承诺书》。三是强化年检审查。严格审核年检报告,结合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意见和日常监管情况,审慎出具结论。四是严格抽查审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19家社会组织进行专项审计。针对问题召开整改动员,对结论较差的组织约谈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五是开展联合检查。抽取11家重点领域社会组织开展实地检查。发现问题现场填写《社会组织抽查情况记录表》并反馈,由负责人签字确认,限期整改并提交报告及佐证。针对共性问题形成工作提示,发各业务主管单位参照改进。六是落实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制定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工作提示,会同业务主管单位及属地乡镇指导社会组织履行报告义务;制定社会服务机构监管效能提升行动提示,指导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发放《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性要求告知书》,要求理事、监事、负责人等签署《非营利性承诺书》并归档。
(三)优化特殊儿童保障
严格落实特殊儿童关爱保障“一件事”及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对象快速及时纳入保障工作,组织乡镇针对市民政局推送信息加强筛选,由村居儿童主任上门核查,对基本符合“困境儿童”、“社会散居孤儿”条件的儿童在系统中引入数据,并在线上及时推送信息至“一网通办”。推送后则由儿童主任再次上门提示儿童监护人或实际照料人,及时登录上海一网通办,在消息中心对“免申即享”一键确认。
(四)强化救助政策落实
一是规范社会救助对象审核确认。压实各乡镇对象发现、申请受理、调查核实、审核确认、动态管理等职责,编制印发《崇明区社会救助工作手册》,严格规范社会救助工作流程,确保将依法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相关社会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二是实施动态监测。坚持“大数据+铁脚板”线上线下双轨并行工作模式,推动社会救助精准有效。以数据整合为基础,共享运用区医保、人社、公安、司法、残联、法院等多部门数据,完善预警信息推送和处置机制,形成“预警——核实——处置——反馈”工作链条,实现动态管理、精准救助闭环。依托“社区救助顾问”为主的基层队伍,通过走访调研、入户调查、邻里发现等方式,强化走访排查,主动发现,引导申办,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三是开展综合治理。印发《2025年崇明区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要点》,明确集中整治社会救助不到位、社会救助政策执行不规范、社会救助资金管理等重点内容。强化救助资金监管,与区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管理的通知》,确保社会救助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开展重点检查,共计抽查18个乡镇社会救助档案473份,卡折代管台账67份,17个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机构,256份特困人员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全额资助档案,351人特困人员长护险护理服务个人负担部分补贴台账。同时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形成问题清单,重点提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建议,并抓好“回头看”工作,进一步规范基层社会救助工作。
(五)加强养老服务联合监管
坚持系统治理,筑牢消防安全“防火墙”。注重运用系统思维,推动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工作融合发力。一是健全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与区消防救援支队建立联络员制度,依托“云监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风险预警。对照《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形成“排查-整治-指导-巩固”的工作闭环。二是深化排查整治,消除风险隐患。今年已对34家在运行养老机构、1家长者照护之家和18家长者食堂开展3轮排查,累计发现隐患381处,通过建立台账、限期整改等方式,确保问题隐患见底清零。三是强化专项攻坚,解决突出问题。将消防安全作为养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重点,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聚焦关键环节,提升安全管理“精准度”。针对养老机构人员密集、老人行动不便的特殊性,坚持精准施策。一是配强专业力量。创新建立“消防指导员”制度,选聘17名消防业务骨干,通过定期驻点指导、组织培训演练、参与隐患排查等方式,全覆盖对养老机构开展指导,累计提供专业支持56次,解决问题32个。二是推动设施提档升级。今年以来,督促指导14家机构完成消防物联网建设,配备自动报警系统3套,实现养老机构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全覆盖;清理并规范疏散通道7处,夯实技防基础。三是强化应急处置。今年累计组织面向机构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的专题培训8场,覆盖480人次,指导机构开展应急演练35次。本次“119”消防宣传月期间,共计发动乡镇和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宣传和演练活动21场次,全面提升养老一线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六)依法履行遗产管理人职责
作为法律规定的遗产管理人之一,我局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赋予的职责,积极稳妥推进相关案件办理,切实保障遗产合法处置,维护继承人、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以“王纯安遗产管理人”案为典型,展现了依法履职、主动作为的工作实践:一是严格履行司法程序,依法启动遗产管理。在被人民法院判决指定担任王纯安的遗产管理人后,我局立即启动法定程序,主动在区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在被继承人户籍地张贴公告,公示3个月,旨在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继承人主张权利,确保遗产处置程序公开、透明、合法。二是全面核查遗产状况,夯实处置基础。为厘清遗产范围,我局正式函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依法对王纯安名下的房产、存款、有价证券等财产信息进行全面核查,初步掌握了其遗产的基本构成与状况。同时,为查明其死亡后相关款项的支付情况,专门向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崇明分中心发出协查函,追踪王纯安社保个人账户余额及死亡后相关待遇的发放流向,防止遗产不当流失。三是借助专业力量,提升履职效能。针对该案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专业性强等特点,我局聘请了专业律师提供该案全程法律服务,确保每一个法律步骤严谨规范,每一项处置建议合法有据,提升了遗产管理工作的专业性与公信力。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5年,区民政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学习深度不够,学法形式相对单一,部分干部职工法治思维仍需加强,政策宣传力度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执法普法力量不足,虽每年鼓励新进人员参与执法考试,但是实际业务中执法人员有限,业务水平能力仍待进一步加强,执法人才队伍有待进一步充实。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5年,区民政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落实《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带头学法守法,认真学习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党政主要负责人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切实做好主要负责人年度专题述法工作,定期组织单位内部的法治学习交流,分享学习心得和体会,全年组织专题学习12次,将学习范围扩展至全体中层干部,带动全体干部职工形成良好的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氛围。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压实领导责任,深化学法用法意识。进一步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确定年度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形成上下联动、协调行动的整体合力。制定法治学习培训计划,建立长效学习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政领域法律制度等纳入学习内容,通过集中研讨、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学习活动,进一步明确权力边界和责任事项,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深入实践,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本区民政领域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专业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规范执法。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和备案审查工作,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三)丰富普法宣传形式,营造执法普法氛围。结合每年重要节点,织开展各类法治文化活动,依托微信公众号、手机推送等方式,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拓宽法制学习宣传渠道,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信息,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营造知法、懂法、守法、敬法的浓厚氛围。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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