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上海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5-08-15 00:00

浏览

【字体:
  •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25-08-15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各区民政局、财政局、残联

为进一步加大民生保障力度,经市政府同意,我市从2025年7月1日起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残无业和低保家庭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41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450元;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29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20元。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3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50元标准;二级残疾人和三级智力、三级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80元。

所需资金按原渠道列支。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8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件预览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公众评价

0位公众参与评价,0位公众认为信息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