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2511202500001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退役军人工作-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发文字号:
沪崇民〔2025〕1号
成文日期:
2025-01-13
发布日期:
2025-02-0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绿港养老公寓:
你单位《关于注销上海市崇明绿港养老公寓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上海市崇明绿港养老公寓注销。
请你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有序的做好有关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