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2511202400018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退役军人工作-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发文字号:
沪崇民〔2024〕28号
成文日期:
2024-11-25
发布日期:
2024-12-1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谢长银同志的试用期已满一年,经研究决定:
谢长银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殡仪馆副主任。
任职时间自试用期开始之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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