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2511202400003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退役军人工作-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发文字号:
沪崇民〔2024〕2号
成文日期:
2024-01-22
发布日期:
2024-02-0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沈磊、朱瑾帅2名同志的试用期已满一年,经研究决定:
沈磊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救助管理站副主任;
朱瑾帅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养老服务发展中心副主任。
以上2名同志的任职时间自试用期开始之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