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内设机构职责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1-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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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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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4-01-29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档案、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息工作、机关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工作牵头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二)组织人事科。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工作等,指导民政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党建、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三)财务科。承担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开展预决算、财务核算、财务管理、资金拨付、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福利彩票公益金和慈善资金使用的管理工作。

(四)社会科。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完善社会救助信息系统,组织实施社会救助相关措施。承担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儿等特殊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负责三峡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指导社会慈善募捐工作,引导、扶持和规范慈善组织的发展。指导殡葬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指导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的协调和服务工作。

(五)养老服务科。指导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监督管理机构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六)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指导基层群众自治建设,组织各乡镇开展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牵头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协调社会建设有关工作负责开展行政区划工作。指导社区志愿者网上注册和职业社会工作者管理工作。

(七)社会组织管理科。负责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以及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为社会组织提供指导和服务,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开展群众活动团队备案,协助开展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工作。

(八)婚姻管理科。指导居民的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承担婚姻介绍服务机构的服务指导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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