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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12-0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区民政局:
按照《上海市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本市自2019年起开展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试点,截至目前已开展至第五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关于开展本市第五批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试点的通知》(沪民养老发〔2023〕14号,以下简称《通知》),本次市级试点经费用于目前开展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试点的99家试点单位,其中,继续开展试点的第四批试点单位49家,每家补贴试点周期第二年经费15万元;第五批试点单位50家,每家补贴试点周期首年经费30万元。
二、各区(街镇)要按照《通知》要求,按照不低于市级试点经费1∶1配比的标准,落实好配套资金。
三、各区民政局要加强对试点经费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各试点单位在试点周期内应保质保量完成各项试点任务。
上海市民政局
2023年1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