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2022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3-01 00:00

  •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23-03-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2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根据《上海市崇明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沪崇府办发[2022]19号)规定,本部门共有行政许可事项5项,分别为: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宗教场所法人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殡葬设施建设审批。实施过程中,均做到依法依规,及时受理,按时办结。通过优化、调整审批流程,缩短办结期限,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得到了申请人的充分认可和肯定。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2022年,本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行政许可,收到“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申请61件,受理61件,批准61件,其中网上受理61件、全程网办61件、告知承诺32件(成立登记2件、变更登记30件,注销登记及章程核准不属于告知承诺事项)、当场办结29件、按期办结32件、无超期办结件;收到“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申请181件,受理181件,批准181件,其中网上受理181件、全程网办181件、告知承诺73件(成立登记9件、变更登记64件,注销登记及章程核准不属于告知承诺事项)、当场办结108件、按期办结73件、无超期办结件;无“宗教场所法人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申请;无“殡葬设施建设审批”。行政许可涉及事项均已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通过“一网通办”实现全程网办,网办率达100%,办理结果通过“上海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本部门5个行政许可事项,主动开展监管1245次、无有效投诉举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1245件主动监管中,社会团体批后监管328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批后监管912件,殡葬设施建设审批批后监管5次。具体为:一是开展年检工作。对144家社会团体,43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结合主管单位意见,给出年检结论。对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的36家社会组织和不合格的35家社会组织发送《责令整改通知书》,指导落实整改,对未完成整改的2家社会团体和4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寄送《年检整改意见评定书》。抽取15家社会团体和3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专项审计。根据审计相关问题,召开审计整改专项工作会议,下发整改通知书,指导督促整改。对5家结论较差的社会组织重点进行法人约谈。二是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清理整治。对146家社会团体,47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了全面排摸。经梳理,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列入整治清单,其中,5家注销、3家限期整改。截止2022年11月底,5家社会组织均已办理了注销手续,3家社会组织完成整改。三是展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民政部、市民政局统一部署,经调查,我区146家社会团体中,共有4家社会团体存在分支机构。对于有问题的单位,分别发送情况调查通知,并通过电话、上门走访等形式,逐一指导其落实整改,进一步加强了分支机构管理。四是开展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专项行动。根据《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本市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我区468家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专项行动。经自查和抽查,我区社会服务机构均不存在违反非营利性要求的情况。五是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梳理2016年以来20家列入脱钩改革的行业协会商会,以及18家乡镇商会情况。经查,我区38家行业协会商会均不存在违法违规收费情况。


四、改革创新情况

一是全力推进业务流程再造。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开办养老院”实行一窗办理。申请人在办理“开办养老院”的相关手续时,原需要申请人自己至业务主管单位办理相关手续,现由社会组织登记窗口代为提交至相关业务科室,切实提升群众办事获得感和满意度。二是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围绕“一网通办”要求,实现线上线下集成融合,创造性地开展便民工作。登记证书过期、法人一证通同时过期的社会组织,无法自行在网上申请填报相关事项,社会组织登记窗口工作人员提供线下收件、线上上传服务,社会组织只需将相关材料提交至窗口,由窗口工作人员将社会组织的相关信息录入业务系统,给无法线上操作的社会组织解决了难题,得到了社会组织的好评。


五、监督制约情况

一是权利行使公开透明。通过“一网通办”平台进行信息公开,包括各个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形式、法定办结时限、申请材料、办理时间、办理地点、法律依据、咨询电话、监督投诉方式等。通过“上海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行政许可涉及事项办理结果。二是实行“好差评”制度。确保服务事项、评价对象全覆盖,实施“一次一评”、“一事一评”,方便群众对服务质量自愿自主评价,实现评价、反馈、整改、监督闭环管理。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政策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虽按“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行政许可事项,但在政策宣传上还不够到位,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要加大政策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分析和评估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优化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网上办理操作流程图、社会组织登记材料清单等内容,通过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宣传推广,为申请人提供指导参考,提高申请人满意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Scan 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