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2511202300006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退役军人工作-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发文字号:
沪崇民〔2022〕40号
成文日期:
2022-12-13
发布日期:
2022-12-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原心果儿童关爱服务中心举办者:
你们提出:关于组建“上海市崇明区原心果儿童关爱服务中心 ”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同意组建“上海市崇明区原心果儿童关爱服务中心”,业务范围为:开展儿童关爱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请及时办理“上海市崇明区原心果儿童关爱服务中心”的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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