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关于施云丹同志试用期满任职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11-24 00:00

  • 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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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退役军人工作-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 发文字号:

    沪崇民〔2022〕34号

  • 成文日期:

    2022-11-17

  • 发布日期:

    2022-11-24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施云丹同志的试用期已满一年,经研究决定:

施云丹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办公室副主任;

任职时间自试用期开始之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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