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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11-2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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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Y0024782511202300002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退役军人工作-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发文字号:
沪崇民〔2022〕33号
成文日期:
2022-11-17
发布日期:
2022-11-24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沈青青同志的试用期已满一年,经研究决定:
沈青青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财务科科长;
任职时间自试用期开始之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