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关于开展上海市社会组织品牌项目遴选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08-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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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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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22-08-05

各市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处室、各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

为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提升社会组织专业服务能力,引导和激励社会组织加强服务、打造品牌,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在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的指导下,上海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会组织品牌项目遴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社会组织自主发起的项目:

1.登记注册在本市;

2.评估等级在3A及以上并在有效期内

3.近三年年度检查合格、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且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情形。

二、遴选条件

(一)项目管理规范

1.有固定项目名称、独有标识,体现自身理念及使命初心,项目定位与机构宗旨、业务范围保持一致,贴合机构发展方向。

2.项目注重考察调研,有具体的实施方案,有规范的绩效考核指标或评估验收标准。

3.有专业的项目运作团队,项目资金使用规范、高效,项目传播渠道畅通。

(二)项目成效显著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参与重大战略和重点任务、服务民生事业、参与社会治理或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有效回应社会需求,解决社会问题,坚持专业性、公益性,有较高的社会公信力。

3.持续开展3年以上,荣获省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受到省市级及以上媒体关注报道。

(三)项目发展可持续

1.有长远发展规划,有稳定可持续的经费来源。

2.能充分调动社会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拥有稳定良好的公共关系和外部支持,持续扩大受益群体覆盖面。

3.注重创新发展,能根据社会需求延展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发展前景良好。

三、遴选数量

全市范围内共遴选 20个社会组织品牌项目。

四、遴选流程

(一)申报

1.项目自测。各社会组织对照《品牌项目申报自测表》(附件1)进行自测分值达到90分以上的项目,具备申报资格。

2.申报形式。组织推荐与自主申报相结合。各市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处室、各区民政局(社管局),可各推荐1个项目。未纳入组织推荐的社会组织,可自主申报1个项目。组织推荐的填写《上海市社会组织品牌项目申报表(组织推荐)》(附件2),自主申报的填写《上海市社会组织品牌项目申报表(自主申报)》(附件3),并都需提交《品牌项目申报书》(附件4)。

(二)初审

开展资格审核与信用审查,对照遴选条件初步确定入围候选项目。

(三)线上展示

将入围候选项目作线上展示与互动,提高项目认知度,提升活动传播力。

(四)复审

邀请高校、实务领域、媒体等专家代表组成评审组,结合申报材料等进行综合评审,产生上海市社会组织品牌项目候选名单。

(五)公示

在“沪上社会组织”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六)宣传推广

对遴选出的品牌项目开展多渠道宣传,编印《上海市社会组织品牌项目集》,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力。

五、相关要求

申报材料可在公共邮箱(shzzggyx2021@163.com,密码:shzz2021)下载请于2022年8月15日前,将填报的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ssosc2021@163.com,并同步将纸质版一式两份寄送至上海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杨浦区江浦路2100号A座一楼,邮编:200093)。

请各市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处室、各区民政局(社管局)做好社会组织的宣传发动工作,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动社会组织加强项目建设和管理,不断提升专业服务水平,为上海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更大的贡献。

 

联系人:曹 怡、李 挺

联系电话:35080588-819/818

 

 

 

上海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20227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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