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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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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6-0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区民政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相关局属单位:
现将《2022年度本市民政工作综合评估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民政局
2022年5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度本市民政工作综合评估方案
根据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2022年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要求、2022年民政部工作要点和上海民政工作要点,就本市民政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一、指导思想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秉承“人民至上”理念,坚持稳中求进,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切实担当起新时代民政的职责使命,兜住底线、提升服务、创新治理,按照重点突出、标准客观、指标量化、系统推进的原则,就各区民政部门落实2022年民政重点工作情况开展综合评估,加强对各区民政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本市民政工作各项目标顺利实现,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评估对象
各区民政局。
三、评估内容
主要包括四个部分:一是民政重点业务工作和综合能力建设情况;二是精神文明创建情况;三是民政特色亮点工作;四是民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民政重点业务工作和综合能力建设
民政重点业务工作是评估体系中的主体部分。一是体现民政部、市委市政府和市民政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二是体现“十四五”规划指标的落地实施情况;三是结合年度工作目标管理的要求。
民政重点业务工作共分为24个小项,主要包括5个方面,分别为:兜住兜牢民生底线、提高民生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创新基层社区治理、推进公益慈善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加强综合能力建设共分为8个小项。今年将“社区疫情防控”“政策找人”作为加分项,突出民政系统年度重点工作要求。(详见附件)
(二)精神文明创建情况
继续将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纳入综合评估,主要对殡葬、婚姻、养老等3个窗口行业情况进行评估。
(三)民政特色亮点工作
各区民政局结合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提供5个具有开创性、试点性、示范性的亮点工作和举措。各区亮点工作将汇编成册,作为下一年度民政工作会议的交流材料。
(四)民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各区民政局如实报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点,包括服务对象进京上访;违反党风廉政有关规定;被主流新闻媒体曝光批评、产生严重点面舆情等。如有被巡视、审计、纪检、财政等部门指出问题,安全生产、信访、维稳“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不好等情况,主评单位给出的相应评估结果应如实反映。
四、评估步骤和方法
(一)制定方案并部署实施。市民政局根据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重点项目情况,结合各相关处室和单位意见,研究制定民政工作综合评估方案,印发至各区民政局并部署实施。
(二)各区自查。各区民政部门按照综合评估方案开展自查,于2022年11月底向市民政局报送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要求根据评估参考要点,依次分项撰写,做到尽量用数据和事实说话,对存在的问题也请如实报告。
(三)集中评估。市民政局相关处室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对口评定,提出初步评估意见,进行评估打分。市局办公室汇总综合评估意见,计算最终评估得分,并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提出考评位次,提请局长办公会审议决定。
(四)评估结果的使用。评估结果作为考察各区民政工作的重要依据,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发现并解决问题。年度综合评估结果,以市民政局名义向所在区党委、政府发函;对工作中存在较大差距的,由相关处室和单位与其进行沟通,进一步加强指导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各区民政部门要牢牢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从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出发,将综合评估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署督导检查,确保取得成效。
(二)改革创新。各区民政部门要全力保障各类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基本生活,探索全生命周期民政公共服务体系,立足全过程人民民主,动员社会力量促进共同富裕,从严从紧从细从实抓好疫情防控,针对本地区重点难点问题攻坚克难。各区上报的特色亮点工作,确保在全市具有引领示范作用,在11月底集中报送材料时一并上报。
(三)落实责任。市局各相关处室和单位要按照主评职责分工,加强对评估项目的指导、检查,强化实绩导向,将综合评估与业务工作同步推进,科学分配资源,加强分类指导。各区民政局要实事求是地做好自评,保证材料的客观准确全面。市局办公室要推进实施好评估方案,综合各区评估项目报告材料、日常工作情况、督促检查情况、社会舆情反映等,做好方案指导、进度推进、评估结果分析汇总和汇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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