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养老服务补贴政策相关执行标准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09-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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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21-09-28

各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因本市相关社会保障数据发生变化,现就本市养老服务补贴政策相关执行标准通知如下:

1.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1330元/人/月执行。

2.本市城乡低收入困难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收入标准按2660元/人/月执行。

3.本市城镇企业月平均养老金按4321元/月执行。

以上涉及养老服务补贴的相关标准从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上 海 市 民 政 局        上 海 市 财 政 局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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