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实施上海市地方标准《社区公益服务项目招投标指南》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03-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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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21-03-16

各区民政局:

为加强社区公益服务项目规范高效管理,市民政局研究制定了上海市地方标准《社区公益服务项目招投标指南》(标准编号为:DB31/T 1251—2020),并于2021年2月1日起贯彻实施。

本标准系统规范了社区公益服务项目内容、基本流程、质量管理,以标准形式引导社区公益服务项目立项、采购、实施、审计和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等业务流程,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指导性。

各区民政局要高度重视标准贯彻实施,精心组织学习标准,做好标准宣传动员和解读工作,提高学标准、识标准、用标准的能力,用标准有效指导社区公益服务项目管理实践。

本市其他公益服务项目招投标工作也可参照此标准执行。

特此通知。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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