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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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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1-0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相关区民政局,市殡葬服务中心,各殡葬服务单位:
根据本市有关工作要求,本市殡葬服务单位的殡葬服务证应以电子证照形式归集至一网通办证照库。经摸底统计,现有殡葬服务证发证时间早,存在格式不规范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证格式,便于归集入库,我局统一设计印制了新版殡葬服务证。
即日起我局开展新版殡葬服务证换发启用工作,请各单位携现有殡葬服务证正本和副本,至我局殡葬管理处(世博村路300号3号门6号楼1307室)统一更换新版殡葬服务证正本和副本,现有殡葬服务证正本和副本由我局统一收回。如遗失现有殡葬服务证正本或副本的单位,请向我局提交相关情况说明。
特此通知。
2020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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