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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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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1-0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区民政局:
根据市卫生健康委申请,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12月29日起,“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审核”退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受理清单,因该事项为出生“一件事”联办事项之一,具体将做如下调整:
1.2020年12月29日起,停止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和“一网通办”入口受理“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审核”,仅保留在出生“一件事”平台内该事项的审核入口,停止受理前,已流转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数据按原有流程处理。
2.2021年1月1日起,在出生“一件事”平台取消卫健“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审核”事项。自2021年1月1日起,仅保留2020年12月31日(含)前,通过出生“一件事”事项申请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审核”。历史申请数据处理完毕后,该事项退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请各区根据事项调整要求,配合业务部门指导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做好相关工作,保障此项工作顺利落到实处。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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