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市养老服务补贴政策相关执行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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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3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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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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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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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失效日期:

各区民政局、财政局:

因本市相关社会保障数据发生变化,现就本市养老服务补贴政策相关执行标准通知如下:

1.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1240元/人/月执行。

2.本市城乡低收入困难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收入标准按2480元/人/月执行。

3.本市城镇企业月平均养老金按4080元/月执行。

以上涉及养老服务补贴的相关标准从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上 海 市 民 政 局         上 海 市 财 政 局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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