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0-08-20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2510202000025

  • 主题分类:

    民族、宗教-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 发文字号:

    沪崇民〔2020〕34号

  • 成文日期:

    2020-08-10

  • 发布日期:

    2020-08-20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2020年8月10日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好本区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上海市崇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崇明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崇安委会〔2020〕2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树牢安全生产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关系到人民福祉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严格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民政机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行业监管体系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制度体系,全面维护民政服务对象的生命财产安全,实现民政服务机构高质量安全发展。

、组织领导

成立区民政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施金星

副组长:张耀范

成  员:局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局机关相关科室和事业单位要按照业务分工和检查内容要求,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好分管业务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三、主要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城乡安全发展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以推动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为主线,以推进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深入开展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一是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局党组安排不少于1次的专题学习。二是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宣传工作重点,通过横幅、宣传栏、微信公众号使宣传活动进入到民政机关、服务机构和社区三是认真落实《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上海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健全会议制度。

(二)养老机构安全整治。一是深入推进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养老机构设施与服务要求》地方标准的宣传推广,督促不达标养老机构限时完成整改,实现到2020年底前,60%以上养老机构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全面消除养老机构重大安全隐患二是开展整治。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养老机构单位自查自纠与乡镇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执法联合行动相结合,组织开展养老服务机构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全面消除养老服务机构重大安全隐患。三是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全面排查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状况,建立底数台账,列出操作性强的整治措施,建立隐患、整改、责任“三个清单”。帮助存量民办养老机构按照国家改造标准和要求,利用两年时间,实施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改造。四是深入推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日常监测。组织监测指标解读培训,委托第三方机构上门现场辅导并开展日常服务质量监测工作,将服务质量监测指标纳入养老机构日常管理考核,每年开展两次考核。结合国家强制标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疫情防控及日常服务质量要求,建立随机抽查机制,随机不定期对全养老机构进行日常监测随机抽查。

(三)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作用,加快培育一批专业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技术服务社会组织和专家队伍,为政府部门提供专业支持和技术服务一是协同区应急管理局做好上海市崇明安全生产协会的登记管理和日常监管。指导区安全生产协会按时做好换届、变更、备案等手续,做好每年的年检填报工作。不定期对区安全生产协会开展实地抽查,促进协会加强规范化建设。二是充分发挥区安全生产协会行业引领作用。明确区安全生产协会在我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中的角色和职责,通过为下属会员企业在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经营管理中提供法规、技术、标准等方面的支持,有效发挥其在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三是由区安全生产协会牵头建立区安全生产专家库。不定期邀请安全管理领域的专家为下属会员企业授课,对标一流企业的管理标准,审视自己所在企业的作业流程,排摸、预估潜在风险,提升企业安全管理理念和安全管理标准化水平。

(四)指导村居完善村(居)民消防自治公约。指导村居通过民主自治与共治推动村规民约不断完善,充分结合村居民消防工作建设情况与村居实际情况完善村(居)民消防自治公约。

四、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7月)。按照区安委会文件要求,启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方案和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整治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行动的部署发动和宣传推广。

(二)集中整治(2020年8月至2022年11月)对全区民政服务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对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治措施“两个清单”,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

(三)巩固提升(2022年12月)。对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总结,着力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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