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关于关于免去陈丽华同志区老龄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职务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0-05-0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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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0024782510202000013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 发文字号:

    沪崇民〔2020〕19号

  • 成文日期:

    2020-04-16

  • 发布日期:

    2020-05-09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乡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研究决定:

陈丽华同志不再担任上海市崇明区老龄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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