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公开内容 / 人事任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0-05-09 00:00
浏览次
索引号:
SY0024782510202000013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发文字号:
沪崇民〔2020〕19号
成文日期:
2020-04-16
发布日期:
2020-05-0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乡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经研究决定:
陈丽华同志不再担任上海市崇明区老龄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2020年4月16日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
咨询部门*
手机号码*
姓 名*
邮 箱
标 题*
内 容*
请先登录,再填写详细内容
验证码*
公开咨询内容
可登录个人中心查看咨询回复情况
0位公众参与评价,0位公众认为信息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