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2510202000010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发文字号:
沪崇民〔2020〕10号
成文日期:
2020-03-30
发布日期:
2020-04-16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各乡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现将《2020年崇明民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2020年3月30日
2020年崇明民政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世界级生态岛加快发展的重要之年,是筹备第十届中国花卉博览会的攻坚之年,更是崇明民政完成机构改革后站在新起点,谋求新发展的关键一年。崇明民政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指示精神和考察上海期间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所设定的目标、指标,全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2020年崇明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聚焦重点、带动全面,以关键环节、重点工作的突破带动崇明民政事业全面发展。坚持优化供给,落地见效,不断提升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让群众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多元参与,共建共享,打造协同共治社会治理格局,在“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实践中为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贡献力量。
一、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体要求,周密部署,稳防稳控,有序开展各项防控工作。落实“六包干”“七到位”防控要求,扎实推进社区疫情群防群控,牵头开展社区口罩预约登记发放,外来人员、“两无”人员、出租车司机排查,住宅小区封闭式管理,入境人员机场接送、隔离观察等工作。严格落实有关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殡葬管理、救助管理、社区事务受理服务、婚姻登记及福利彩票销售等民政系统服务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规范,进一步加强有关场所、设施及人员的疫情防控举措,确保各类服务对象健康安全。贯彻社会组织参照企业享受“沪28条”有关政策,加强慈善捐赠规范管理,鼓励和引导社会捐赠,促使全社会爱心力量汇聚成合力。
二、进一步创新社区治理
“五美社区”建设。开展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建设实验成果总结、提炼和宣传工作,如期提交终期报告,确保民政部验收顺利通过,成功创建。配合市民政局完成2019年度5个市级试点示范村验收工作,推动 2020年度94个市、区级试点示范村创建,实现全区269个村“五美社区”全覆盖。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整合城乡社区建设工作内容,做实做细做精“五美社区”品牌,打造一批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区建设示范点。广泛开展第三届“五美社区节”系列活动,挖掘先进经验、先进典型和建设成效,形成典型引路、全社会共同参与城乡“五美社区”建设的良好氛围。
村居治理。指导督促各乡镇、各村居结合实际推进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定期对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巡查,组织专项考核评估,开展规范化建设试点村和居委会验收工作。在“村居务公开阳光工程”信息化建设全区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运行管理制度,健全信息发布机制,优化完善信息平台,切实提高村居民知晓率、参与率。深化村居自治机制,推进社区议事协商制度化开展。优化完善村居电子台账,切实为村居干部减负。
基层队伍建设。有序开展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薪酬调整、考核管理工作,推动社区工作者专业资质水平提升。加强基层工作队伍培训,开展村居委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窗口服务人员、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和专题培训。继续开展“村居大讲堂”活动,着眼于提高基层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优化培训工作方案,提升培训工作实效,组织集中培训、分片授课、主题论坛和实地学习等各项培训活动。
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深化社会组织一网通办,完善办事指南,优化办事流程,加强全流程网上审批过渡衔接,实现“不见面”审批。规范社会组织运行管理,推进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落实社会组织年检年审和问题整改,持续开展名存实亡社会组织清理整顿,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现社会组织100%“双报到”。完善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指导区、镇两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实体化运行,强化区社会组织创益园孵化功能,探索成立乡镇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对接新一轮社会组织服务“三区”建设项目,进一步扩大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范围,重点开发社区服务、生态养护、助残扶贫等社区治理公共服务项目。加强社会组织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挖掘社会组织领军人才,针对社会组织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定期组织专业培训、专家讲座,提供政策法规、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组织“公益伙伴日”系列活动,构建和谐公益生态系统。
三、进一步推进社会救助
社会救助。推进实施元旦、春节期间帮困送温暖工作,确保“不重复、少遗漏”。加大社会救助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通过开展“精准课堂”、推广“社区救助顾问”等方式提升核对效能,提高政策普及率,保障困难群体“求助有门”。实施救助资金区级统发,加强救助业务数据比对、梳理、更正,优化社会救助资金内部风险防控与监管模式。有序做好低保等救助标准调整工作,加强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深化综合帮扶试点,开展“爱心传递”义务家教和“帮侬一把”项目。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会救助事业,继续做好“生态惠民保险”理赔工作。
救助管理。深化救助管理标准化贯标工作,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对易走失人员开展定期回访,有效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组织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利用乡镇救助管理咨询服务站、新闻媒体等广泛开展救助政策宣传,提高救助管理工作透明度、公信力、满意度。
慈善事业。拓宽捐赠渠道,建设1个区级经常性慈善捐助窗口,完成慈善超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现乡镇全覆盖。优化慈善机构管理服务,持续加强慈善超市、经常性捐助站点运营管理监督和人员培训。广泛开展助学、助医、助老、助困等慈善救助活动和公益救助项目,扩大慈善救助覆盖面。组织“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建立健全长效慈善募捐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慈善救助。优化福利彩票销售网点布局,加强代销网点规范管理,完善福彩公益金内控机制。助力脱贫攻坚,全力配合做好对口支援云南临沧帮扶工作。
四、进一步完善社会福利
养老服务。全力推进市、区实事项目,新增800张养老床位、3家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5家老年人日间照护中心、10家老年人助餐场所,改建100张认知障碍照护床位。进一步提升社区养老服务供给水平,加强社区老年助餐场所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建设;发展农村互助式养老,新建65个示范睦邻点;新建13家、改建7家标准化老年活动室;推广社区养老顾问制度,实现村居全覆盖。增强家庭照料能力,探索建立“时间银行”运作机制,继续做好“老伙伴计划”。推进智慧养老工作,实施区级养老服务平台二期项目建设,拓展和优化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机构监管、助餐补贴等养老服务申请及管理功能。深化医养结合工作,计划新增3家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加强与就业培训部门对接,优化从业人员年龄结构与专业层次,组织10批次以上养老机构管理人员、护理员、从业人员等专题培训班及“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大专班学习,提升专业人才储备。组织服务质量提升专题培训班,委托第三方开展两轮现场指导,加强服务质量情况主动公开,促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
儿童福利。协调推进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引导、扶持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规范发展、发挥作用。落实孤儿(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做好基本生活费申请、审核、发放工作。指导长兴镇、横沙乡开展2名成年孤儿安置工作。做好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留守妇女信息排查和数据统计、报送工作。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提升儿童福利工作队伍专业化水平。依法开展儿童收养工作。配合推进市第五福利院项目建设。
残疾人福利。继续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发放工作。推进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社会保险费补贴专项资金审核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残疾人职工权益保障。推进康复辅助器具租赁点建设,推动康复辅具进机构、进社区、进家庭,提升群众知晓率。
五、进一步提升社会服务
婚姻管理服务。依法开展婚姻登记工作,积极应对婚姻登记高峰,登记合格率保持100%。依托崇明生态优势,会同文化旅游部门加强探索,引导扶持绿色生态婚姻产业发展。深化“绿色婚典”服务品牌,组织结婚证集体颁证仪式,倡导低碳环保新婚俗。
殡葬管理服务。继续推进骨灰乱埋乱葬集中整治,利用冬至、大寒等传统节气完成整治工作,实现整治率达100%。贯彻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做好基本殡葬服务补贴审核发放工作,开展节地葬式、生态葬式补贴受理审查工作。指导有关乡镇加快推进公益性埋葬地建设,合理布局,有效选点,解决困难群体骨灰安葬问题。会同区文明办进一步加大移风易俗宣传引导力度,倡导文明殡葬新风。加快推进新河殡仪服务站改造工程和区殡仪馆火化设施后处理建设、5S管理试点工作,为群众提供良好殡仪服务环境。
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建设。持续加强标准化建设,深化社区事务受理“全市通办”“一网通办”,推进社区事务受理线上线下深度整合。推进完成乡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好差评”系统改造工作,全面实施“好差评”制度,不断提升为民服务工作质量。规范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标准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受理事项准入、变更、退出机制。探索社区政务服务“长三角一网通办”。
行政区划管理。完善基本管理单元运行管理机制,有序推进“两委一中心”(社区党委、社区委员会和社区中心)建设,充实管理服务力量。研究街道设置工作,协调做好长兴镇海星村撤销建制工作。加强边界巡查、管理,维护边界完整和稳定。
社区志愿服务。规范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加强与“公益上海”平台数据对接,完善公益基地和公益护照管理制度。推进社区志愿服务项目化、品牌化管理,培育扶持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开展多层次、多种类社区志愿服务培训。组织2020年度社区公益项目招投标,加强项目推进指导和监督。
六、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坚持党建引领,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着力推进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在服务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中发展民政事业。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四责协同”工作机制,树立风清气正的民政形象。常态化、制度化推进民政系统“大调研”活动和文明行业建设,不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作风建设,提升群众满意度。大力弘扬民政“孺子牛”和“上海工匠”精神,组织开展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加强科研工作,强化专业提升,构筑人才高地。加强工会、团委、妇工委工作,联合群团组织共同关心、关爱困难群体、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等各类民政服务对象。与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开展合作,科学编制崇明民政事业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升法治化保障水平,开展民政法律、法规宣传,强化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构建信息交互、联动执法和风险防控一体的综合执法体系。抓好信息化建设,强化“民政数据海”应用,探索大数据、小程序等技术手段与民生服务的融合和场景运用。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按照“全市通办”“一网通办”要求,推进民政领域业务流程再造,推动政务服务更加便利高效。加强民政资金管理,优化民政资金内控监管,调整财政资金结算模式。突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着力加强安全风险预警预测和联防联控能力,完善细化民政各领域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专项行动。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排查化解突出信访矛盾。加大民政工作宣传力度,讲好民政故事、传播民政声音、展现民政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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