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2510202000001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公开主体:
区民政局
发文字号:
沪崇民〔2019〕64号
成文日期:
2019-12-12
发布日期:
2020-01-0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乡镇:
根据《上海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市民政局工作安排,今年继续开展低龄老年志愿者为高龄老人提供家庭互助服务项目(以下简称“老伙伴计划”)。2018年1月崇明区民政局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进行项目招投标,最终通过专家评审2018年至2020年连续三年由崇明心连心助老服务社和崇明瀛洲助老服务社中标承接崇明区“老伙伴”计划项目。现将2020年项目具体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老伙伴”计划项目仍然为市级统筹项目,其运作方式与2019年基本相同,是以结对互助的方式,由低龄老年志愿者向高龄老人提供家庭互助服务,主要以“健康生活方式”为主体,开展预防失能、健康科普、精神慰藉等家庭关爱和生活辅助服务,预防或降低风险发生,促进高龄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社会交往。
二、服务对象
1.80周岁及以上纯老家庭或独居老人。
2.70周岁及以上无子女或经济困难的独居老人,以及其他特别需要关心的独居老人。
三、低龄老人志愿者应满足以下条件
1.年龄在50周岁至74周岁之间,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
2.具有助人的热情、志愿服务的精神和社区工作的经验;
3.具有较高的健康素养和基本知识水平,可掌握培训内容;
4.有时间和精力全程参与项目活动。
2020年“老伙伴”计划关爱的高龄、独居老人数为11500名,低龄老人志愿者2300名,高龄、独居老人与低龄老人志愿者仍按5:1配对。 提供志愿服务时,应当佩戴统一的“老伙伴”项目标志胸卡。
四、服务内容
1.通过探访、陪伴、陪聊等活动,为高龄、独居老人提供精神慰藉,缓解老年人(尤其是独居老人)孤独、消极等负面情绪(每周一次);
2.通过组织适宜老人的、多样化的社区邻里活动,促进高龄老人与他人互动,增强同伴交往;
3.帮助有需要的老人及家庭了解社区为老服务相关信息,帮助他们获得适宜的社区服务;
4.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开展特色服务。
五、项目管理与组织保障
本项目由市民政局牵头和总负责,并通过邀标的方式选择技术支持单位协助承担项目的咨询、督导和评估等工作。区民政局是崇明区“老伙伴”项目的责任主体,接受市民政局的指导和监督。
(一)区民政局
1.动员社会组织参与培训和招投标;
2.作为服务需求方,做好招投标项目的立项、监管和评估工作;
3.支持社会组织按照项目要求招募和组建志愿者团队,推选核心志愿者;
4.协调本区内资源,保障项目推进;
5.每月末及时上报项目进度,年终开展项目评估。
(二)各乡镇
1.帮助社会组织按照项目要求选择结对的高龄老人,并与志愿者5:1结对;
2.帮助社会组织物色好老年志愿者,选好核心志愿者,根据指标安排好受助老年家庭,确定高龄老人服务对象和低龄老人志愿者,按照比例进行互助配对(指标分配见附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变化的服务对象或志愿者要及时调整。
3.协助中标社会组织(心连心助老服务社、瀛洲助老服务社)工作,支持其依托村居、社区老年设施(老年活动室、老年学校、睦邻点)开展互助活动,结合独居老人结对关爱、老年志愿者、老年人健康促进等工作,将项目落到实处。
4.协助区民政局开展项目监管和评估工作。
5.做好每月为老服务的督促检查工作,及时完成服务记录的统计、抽查上报工作,记录数据、内容要真实、完整。
6.做好上海市老伙伴项目管理系统工作。将低龄老人志愿者的个人信息、被服务对象老人信息、志愿者服务记录在网上按照要求定期录入数据并及时更新,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查询、管理等功能。
(三)实施项目的中标社会组织
项目的中标社会组织心连心助老服务社、瀛洲助老服务社,要做好项目实施的具体统筹,充分发挥职能和作用,规范使用项目资金,把握互助服务和培训工作进度;指导和管理好老伙伴项目管理系统工作;指导低龄老人志愿者开展互助服务,探索创新服务方式,与社区睦邻点工作相结合,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为高龄老人提供服务;引入专业社工提供专业化辅导和服务。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及时向区民政局反馈项目的进展情况和实施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每月为老服务统计情况,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六、时间安排
1.2020年1月-12月期间,低龄老人志愿者每周至少一次上门为高龄老人开展关爱服务 。
2.项目期间开展3次志愿者培训。
3.项目期间开展一次主题倡导活动。
4.2020年7月开展项目中期评估。
5.2020年12月31日项目结束。
6.2021年1月项目评估验收。
七、资金管理
1.本项目预算共207万元,项目服务周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2.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专款专用,加强管理,规范财务核算和票据使用,健全补贴发放签收机制。
附件:为高龄老人提供家庭互助服务各乡镇指标分配表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2019年12月12日
附件
为高龄老人提供家庭互助服务各乡镇指标分配表
(承接单位:心连心助老服务社)
序号 | 实施区域 | 低龄老年志愿者数(人) | 被服务老人数(人) | 核心志愿者 |
1 | 绿华镇 | 40 | 200 | 2 |
2 | 新村乡 | 60 | 300 | 3 |
3 | 三星镇 | 200 | 1000 | 10 |
4 | 庙 镇 | 200 | 1000 | 10 |
5 | 港西镇 | 80 | 400 | 4 |
6 | 城桥镇 | 204 | 1020 | 10 |
7 | 建设镇 | 130 | 650 | 7 |
8 | 新海镇 | 84 | 420 | 4 |
9 | 新河镇 | 160 | 800 | 8 |
小计 | 1158 | 5790 | 58 |
为高龄老人提供家庭互助服务各乡镇指标分配表
(承接单位:瀛洲助老服务社)
序号 | 实施区域 | 低龄老年志愿者数(人) | 被服务老人数(人) | 核心志愿者 |
1 | 东平镇 | 90 | 450 | 4 |
2 | 竖新镇 | 130 | 650 | 7 |
3 | 堡 镇 | 232 | 1160 | 12 |
4 | 港沿镇 | 165 | 825 | 8 |
5 | 向化镇 | 110 | 550 | 6 |
6 | 中兴镇 | 90 | 450 | 4 |
7 | 陈家镇 | 130 | 650 | 7 |
8 | 长兴镇 | 90 | 450 | 4 |
9 | 横沙乡 | 105 | 525 | 5 |
小计 | 1142 | 5710 | 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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