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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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2-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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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明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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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2-22

20162020年,是本市全面深化改革、基本建成“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重要时期,也是本县全面完成《生态岛建设纲要》、努力形成崇明现代化生态岛建设初步框架的关键阶段。为进一步加快本县残疾人事业发展步伐,改善残疾人的生存状况,促进崇明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帮助残疾人实现美好的小康生活,按照上海市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及崇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总体要求,现就加快推进本县“十三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编制本规划。

一、编制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期间,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国家领导人多次就残疾人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对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帮助残疾人共享发展成果、同奔小康作出部署;本市重新修订了《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更为完善的法制保障。在区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残联的指导下,在各乡镇、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经过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本县圆满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残疾人事业大踏步迈上了新的台阶。

1.保障水平显著提高。不断加大救助力度,发放助医、助学、慰问等各类救助资金3400多万元,惠及3万多人次;针对重残无业、一户多残、低保残疾人家庭等困难群体,发放生活补助金3100多万元;近10万人次的农村残疾人享受了农村养老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补贴,投入资金1700多万元;为全县所有持证残疾人购买了综合保险,为300户特困残疾人家庭进行了危旧房改造,投入资金千余万元。

2.康复工作不断深化。进一步拓展康复服务内容,10多万人次的各类残疾人提供了送康复服务上门、重残养护、健康体检、辅具适配等服务;建成3个市级示范型“阳光心园”、3个市级示范型辅助器具服务社、2个脊髓损伤者“中途之家”以及2个残疾儿童家长学校;加强残疾预防,为3.6万名在校学生开展脊柱侧凸筛查,为150名脑卒中患者提供康复干预;建立居家养护、阳光心园瀛洲壁画等项目的社会化工作机制。

3.教育培训有序推进。加快提高残疾人文化素养,成立开放大学残疾人教育学院崇明学习中心,已有58名残疾学员顺利毕业;以特殊学校教育、送教上门、随班就读等方式,全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均接受义务教育;积极开展农村实用技术、职业技能等培训,共计培训近0.9万人次。

4.劳动就业富有实效。多渠道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全县8736名残疾人实现了就业,残疾大学生的就业率每年达到100%;实施农村残疾人养羊三年扶持计划,发放补贴资金530多万元,惠及6739户残疾人家庭;建成9个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帮助585名农村残疾人实现增收。

5.文体活动丰富多彩。积极帮助残疾人融入社会,举办第二届残疾人运动会、慈善义卖、助残志愿者启动仪式等一系列大型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扶残助残氛围;通过电视台、《崇明报》、《残联简报》、户外电子广告牌等载体,大力宣传本县残疾人事业。

6.无障碍环境不断优化。大力推进公共场所无障碍建设和社区无障碍改造,方便残疾人出行;扎实开展家庭无障碍改造,共惠及980户残疾人家庭;全面落实信息无障碍,为视力残疾人开设无障碍电影院,为2608名视力、听力言语障碍者实施固话优惠等信息服务。

7.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建立健全县、乡镇、村居三级残疾人工作网络,县、乡镇残联进行了换届,村居委残疾人协会进行了改选,切实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加强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助残员全部实行“全日制”工作机制。

(二)面临形势

五年来,本县残疾人事业发展迅速,但存在的一些问题仍需高度重视。一是全县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还滞后于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水平,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与社会平均收入水平差距依然较大;二是残疾人服务需求与供给的矛盾在某些领域还比较突出,就业层次普遍不高,康复专业人才较为匮乏;三是残疾人服务队伍建设有待优化,专业化水平需要提高,残联组织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力度需要加强,社会化运作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

今后五年是本县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的关键时期,将坚持“保民生、兜底线、促公平”的基本原则,开拓思路、创新方法,着力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探索具有崇明特色的残疾人事业发展新路。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紧紧围绕提升崇明生态岛建设新水平的工作大局,进一步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完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残疾人,促进残疾人收入水平大幅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融合发展持续推进,让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确保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本适应,进一步缩小残疾人总体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生活水平的差距。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平等共享,加快推进残疾人同步小康。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要求,完善特惠制度,将兜底保障与就业增收相结合,重点关注残疾人群体中特困人员的托底保障,缩小残疾人与健全人的差距,实现同步小康。

2.坚持问题导向,响应残疾人诉求。要切实从残疾人感受出发,着眼于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真正实现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以人为本”,帮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促进残疾人状况改善和全面发展。

3.坚持全面对接,融入全县发展大局。残疾人保障服务工作要全面融入本县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实现规划衔接、目标衔接、机制衔接、项目衔接、资源衔接、政策衔接的全方位融入,整合政府资源,使残疾人更便捷、更高效地享受公共服务,提升与生态崇明相适应的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

4.坚持政府主导,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合力。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形成部门间协同联动的合力、社会力量参与的合力、残疾人广泛参与自治的合力,倡导社会各界为残疾人提供保障和服务,提高政府助残资源的社会拉动效应,激活社会助残力量,真正实现全社会对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支持。

(三)总体目标

2020年,实现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基本建成平等共享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持续协调的残疾人事业发展机制;基本建成文明和谐的扶残助残社会环境,帮助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让残疾人在生态岛建设中有明显的参与感和社会发展的获得感,与全县人民一道向着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迈进。

(四)主要发展指标

序号

指标

单位

目标值

指标特征

1

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与社会平均水平比值

≧70

预期性

2

城乡残疾人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

100

约束性

3

城乡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

100

约束性

4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100

约束性

5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100

约束性

6

残疾人康复服务有效率

≧90

预期性

7

人均康复经费

≧15

约束性

8

有需求的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率

≧95

约束性

9

学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比例

≧98

约束性

10

社区服务覆盖率

≧95

预期性

11

乡镇残疾人体育健身点覆盖率

≧95

预期性

12

城镇残疾人登记失业率

≦4.5

预期性

13

应届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率

≧95

预期性

14

农村困难残疾人存量危房改造率

100

约束性

15

新建公共建筑实施无障碍设计的比例

100

约束性

16

残疾人对无障碍环境的满意率

≧90

预期性

17

残疾人对法律服务的满意率

≧90

预期性

18

政府网站全网无障碍改造率

≧90

约束性

19

参与文体活动的残疾人占比

≧50

预期性

20

乡镇无障碍电影放映点覆盖率

100

约束性

21

乡镇农村残疾人综合帮扶基地覆盖率

100

约束性

:约束性指标体现政府的底线责任,预期性指标体现政府的导向要求。

三、主要任务及重点项目

(一)提升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

——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低保、低收入、支出型贫困等困难残疾人得到制度性保障,各项政策在涵盖领域、覆盖人群、保障内容、待遇标准等方面实施动态调整。

——完善残疾人临时性救助措施,加强各项救助制度的衔接配套,形成临时救助与其他社会救助措施各有侧重、相互衔接、良性互动的运行机制。

1.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制度。继续落实困难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建立对重度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自负部分给予补贴的制度。不断完善对低收入家庭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给予补贴的制度。积极探索建立残疾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制度。进一步开发适合残疾人的补充养老、医疗等商业保险险种。

2.提高残疾人社会救助水平。对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家庭实行应保尽保。加强医疗救助,研究制定针对重度残疾人、低保低收入以及精神类残疾人的医疗救助制度。健全残疾人教育救助政策,对困难家庭的残疾学生以及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采取减免费用、发放助学金、给予生活补助等措施实施教育救助。优先保障城乡残疾人基本住房,对符合条件的城镇残疾人优先纳入住房救助,对农村残疾人危旧房户优先纳入并提高救助标准。加大临时性救助力度,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支出型贫困残疾人家庭或个人给予临时性救助,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

3.构建残疾人社会福利体系。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建立并逐步提高困难残疾人家庭生活用电、水、气等费用补贴标准,并探索增加补贴项目,扩大补贴受益面。拓展残疾人养护服务机构的功能,鼓励采取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参与残疾人养护机构的建设、管理和服务。

(二)构建残疾人现代康复服务体系

——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促进服务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残疾预防、健康促进等优质服务。

——残疾人社区康复进一步纳入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范畴,加强社区康复学科建设,提高社区康复服务能力。

1.加强康复机构建设。强化社区康复服务能力建设,加大康复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到“十三五”末,每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1名康复医生、2名康复治疗师。建设一家县级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为残障人士提供辅助器具展示、体验和评估适配服务。建设6家标准化乡镇辅助器具服务社,进一步推进辅助器具服务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2.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建立一家残疾人养护机构,为残疾人提供分类养护服务。推进残疾人养护机构医养结合,同时将康复和辅具服务延伸至机构。采取志愿服务、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精神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

3.提高残疾人康复保障和服务水平。提高康复保障标准,以户籍人口为基数,残疾人康复经费不低于每人每年15元。为重度残疾人提供居家医疗护理服务,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探索推进智能家居和可穿戴设备应用,为重度残疾人提供“增能”服务。

4.强化残疾预防。开展本县残疾人残疾状况调查和数据分析,加强致残性疾病的监测预警和早期干预,降低残疾的发生率。完善疑似残疾儿童报告制度,建立卫生、教育、残联等多部门信息交换机制,实现残疾儿童早期救助和康复干预。

5.加强残疾人健康监测。积极开展脑血管疾病、白内障等慢性病的预防监测和康复,以多种形式宣传康复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引导残疾人主动康复,减少慢病致残的发生。建立崇明县残疾人心理健康工作室,开展心理健康干预服务。

(三)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

——贯彻落实《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发展残疾人特殊教育,建立健全覆盖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终身教育的残疾人特殊教育体系。

——加强特殊教育机构与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残疾人教育水平。

1.提高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质量。根据残疾儿童分布情况,扩大并优化特殊教育的布局,满足残疾儿童入学需求。推进医教结合,深化特教课程改革,改革教育教学方法,开展个别化教育,为残疾儿童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教学与康复服务。

2.加快残疾人高等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开设适合残疾人特点的职业教育课程,拓展高等教育专业课程体系,提高残疾学生入学率,鼓励残疾人参加成人高等教育、远程教育和自学考试。

3.积极发展残疾人终身教育。充分利用开放大学残疾人教育学院崇明学习中心这一有效平台,拓展专业设置,满足各类残疾学生需求,提高残疾人整体受教育水平,保证残疾人终身享有教育机会。

4.加强特殊教育机构与师资队伍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优化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力度,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十三五”末,普通学校特教班专职教师特教资格证书持证率达100%,同时不断提高随班就读教师特教资格证书持证率,完善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

(四)增强残疾人就业增收能力

——依法推进按比例就业和稳定发展集中就业,完善就业帮扶政策,健全就业服务网络,实现残疾人充分就业。

——积极拓展残疾人就业途径,大力支持残疾人多种形式就业增收。继续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激发他们的就业创业活力。

1.有效落实残疾人就业政策法规。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政策全面依法推进,基本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录用残疾人的常态化。实行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推进落实小微企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政策。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缴、使用和管理。

2.稳定发展残疾人集中就业。建立福利企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做好福利企业认定范围的拓展工作,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构建福利企业残疾人信息网络管理互通平台,“十三五”期间,新增1000个福利企业集中就业岗位。鼓励各类医疗、康复机构开展盲人医疗按摩服务,促进盲人保健按摩行业规范化管理。

3.多渠道促进残疾人增收。研究制定农村残疾人就业、创业综合扶持措施,加大政策支撑力度。建立崇明县残疾人绿色农副产品网上销售平台,实现残疾人居家就业目标。依托农村专业合作社,各乡镇均建立农村残疾人综合帮扶基地,以“集中安置、协议联动”等形式,吸纳农村残疾人就业或从事农村种植、养殖业,实现就业增收。鼓励“众创、众扶、众筹”,实现残疾人就业、创业及增收项目与社会资源的有效对接。继续强化阳光职业康复援助基地辅助性就业功能,确保有需求的残疾人在得到康复的同时享受到劳动补贴。

4.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和职业能力建设。建立残疾人就业创业实训基地,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培训工作,推行技能培训与就业相结合的培训工作模式,开展分层次和订单式培训服务,实现残疾人技能培训的个性化、精准化。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残疾人就业培训项目,鼓励残疾人参加职业资格培训。完善和发展残疾青年职业见习机制,为残疾青年提供职业见习岗位。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努力提升残疾人职业技术能力。加强农村种植、养殖等实用技术培训,“十三五”期间,农村残疾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不少于7000人次。

(五)提升残疾人宣传文体水平

——加强残疾人事业宣传,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融合”的现代文明理念,营造和优化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

——推进残疾人文化品牌建设,丰富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深入开展各类体育活动,充分展现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良好精神风貌。

1.加强残疾人事业宣传。充分发挥电视、电台、报纸、户外广告牌、残联内部刊物等宣传媒介作用,积极引导残疾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动参与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加大残疾人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典型事例的宣传,增强全社会扶残助残意识,营造更加浓厚的助残氛围。

2.推进残疾人文化品牌建设。县、乡镇两级要发展残疾人艺术团队,培养残疾人艺术人才,打造具有本地区特色的残疾人文化品牌。设立残疾人文化创意就业基地,探索残疾人“文化就业培训一体化”工作模式,增强残疾人开展文化活动的积极性。建立县级残疾人读书指导委员会,定期开展各类文化、读书培训,指导乡镇开展残疾人读书会活动,促进残疾人读书活动的深入发展。

3.发展残疾人体育事业。组织各类残疾人因地制宜地开展社区特奥和群众性体育活动,实现18个乡镇的残疾人体育健身点全覆盖。培养基层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的体育训练指导。开展“体育进家庭”活动,为重度残疾人上门免费发放体育健身器材。召开第三届残疾人运动会,展示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精神风貌。积极参与各类市级体育赛事,力争再创佳绩。

(六)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

——着力建设无障碍环境城市,推动公共交通和信息交流无障碍。室外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加强对无障碍设施的督导和维护。

——积极开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重点关注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和贫困残疾人家庭,改善其生活质量,方便其居家生活。

1.推进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推进政府网站信息无障碍改造向全网改造升级,县政府和各部门网站信息无障碍达标率不低于90%。重要公共服务机构、公共服务场所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电视台增设手语栏目,无障碍电影逐步深入至社区。大力推进手写以及听力辅助器具的普及,对独居听力障碍、视力障碍的老人提高辅助器具补贴标准。

2.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督导。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和公共建筑,应严格执行无障碍建设标准。室外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加强管理和督导,完善督导、反馈、整改机制。加大家庭无障碍改造力度,为不少于500户重残、低保和一户多残家庭进行以厨卫设施为主的无障碍改造,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

(七)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建立残疾人事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增强全社会尊重和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开展执法检查和视察督导,确保各项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得到全面执行。

——加强残疾人信访工作,切实解决残疾人的合理诉求,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加大残疾人法律救助力度,搭建残疾人法律服务平台,为残疾人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

1.加大维权推进力度。广泛宣传《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和视察督导,形成全社会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开展残疾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残疾人学法用法、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2.完善残疾人信访机制。将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作为信访工作的根本,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工作水平。广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以热点、难点为突破口,着力推进残疾人权益问题的解决,不断健全残疾人信访工作长效机制。

3.加强残疾人法律服务。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与司法等部门成立残疾人法律救助站,为残疾人提供便利优惠的法律服务。鼓励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等机构通过多种形式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

(八)加强残疾人组织和队伍建设

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以群团改革为契机,建立机构健全规范、队伍稳定实干、服务功能完善的残疾人组织网络。将残联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当地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加大培养、交流、使用力度。支持残疾人专门协会开展服务和维权工作,加强经费、场地、人员等基础保障,逐步完善协会组织网络,充分发挥协会的“代表、服务、维权”职能,分类开展各项活动,活跃残疾人生活。加强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密切联系残疾人、服务社区残疾人的作用。

2.推进助残工作社会化。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残疾人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社会服务体系和创新治理体制。加大政府购买助残服务力度,积极培育服务组织,扩大服务供给,重点扶持与残疾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能够提供专业化和差异化服务的助残社会组织。

3.深化志愿助残工作。将志愿助残工作纳入全县志愿者服务总体规划,充分发挥助残志愿服务队伍的作用,推动助残志愿服务活动扎实开展。完善志愿者招募注册、服务对接、组织管理、评价激励、权益维护等机制,推进志愿助残活动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发展。

(九)重点项目

1.“互联网+”残疾人创新创业就业项目

2.崇明县创业教育示范基地建设

3.崇明县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建设

4.崇明县残疾人养护院建设

5.乡镇辅助器具服务社标准化建设

6.残疾人文化创意就业基地建设

7.农村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8.残疾人“农药残留”检测员培训就业一体化项目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政府责任。政府把维护残疾人权益、改善残疾人民生、推进残疾人奔向更高水平小康的任务纳入部门规划。残工委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残疾人工作纳入工作范围。

(二)发挥残联作用。残联组织把握群团工作的根本要求和政治标准,加强自身建设,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依法依章切实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反映残疾人的呼声和愿望,努力为残疾人服务。

(三)增加多元投入。财政部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积极支持残疾人事业均衡发展。鼓励更多民间资本投入发展残疾人服务业,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合理的服务产品。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性残疾人服务机构。

(四)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健全对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重要指标的检查督促机制,切实做好政策和工作落实的跟踪问效。建立残疾人状况动态监测机制,掌握残疾人需求的变化情况,预测发展趋势,为相关政策、规划及指标的调整、评估和落实提供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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