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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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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7-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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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本区民政工作将按照区委、区政府年度工作安排,以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为引领,坚定信心、振奋精神,狠抓落实,切实将民政参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
一是推进“社区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和农村“五美社区”建设。指导各乡镇按照各自制定的社区发展实施方案完成年度工作任务,重点推进新村乡、庙镇、建设镇等3家市级示范街镇建设工作。会同区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对2017年5家市级示范村和35家区级示范村的“五美社区”建设推进情况进行考核,迎接市验收组验收。二是加强基层自治建设。研究制定《关于推进居民区联席会议制度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强村居社区联席会议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村级组织权力运行规范化工作,确保村级组织小微权力清单制订全覆盖,并有效执行。进一步推进村务公开规范化,逐步推进组务公开。做实社区事务受理服务向村居委会延伸试点工作,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提高系统运行效率。健全完善居委会协助行政事务清单、居委会证明用印事项清单和居民区工作事项准入机制,加强对居委会协助行政事项的准入和管理。三是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开展村居换届调研工作,对2018年村居换届选举可能出现的问题作预判分析,为制定换届工作方案打好基础。完善本年度社区工作者招录方案,组织开展招录工作。开展村居委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社区工作者骨干以及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窗口服务人员、管理人员培训。组织开展村居大讲堂活动,根据实施方案合理安排每月的培训课程,提升我区村居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按照《关于完善本市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的通知》要求,会同区人保局制定实施办法,完善村居干部工作报酬结构,加强业绩考核激励。四是加强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推进第二批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工作,7月至8月组织实施,9月底前完成总结评估。开展年检公示和名存实亡组织清理,对本年度年检中评定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社会组织进行督促整改。加大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宣传和推进力度,确保年底前我区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三证合一”率达100%。加快乡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实体化运行,通过讲座、会议、外出学习参观、实地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开展指导和培训,提升乡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对区域范围内社会组织指导、协调、沟通、联络、培训等服务能力。
(二)着力加强社会福利体系建设
一是继续推进为老实事项目。跟踪指导有关乡镇和单位,抓紧组织施工,确保年底前完成养老床位、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长者照护之家、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养老机构电气线路安全改造、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社区老年活动室、宜居社区、睦邻点、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信息平台等实事项目建设,做好区福利院招投标工作和试运营工作。推进“为11500名高龄老人提供家庭互助服务”项目,指导中标社会组织开展3次志愿者培训,做好项目评估和验收工作。二是加强养老机构管理与服务。继续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组织全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大检查和专项督导,做好核查工作,聚焦重点问题开展整治。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居家养老服务情况、养老机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进一步加强对社会服务组织和养老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本区养老服务质量。三是组织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通过走访慰问、宣传表彰、文艺演出等多种活动形式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举办“崇明区庆祝2017年敬老日文艺演出”,命名和表彰崇明区“十大寿星”,开展联合宣传咨询维权接待和为老服务活动,组织开展高温期间送清凉慰问活动,为百岁老人和部分特困老人发放消暑用品。四是加强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继续开展崇明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深化留守儿童数据排查动态更新制度,切实保障留守儿童合法权益。落实成年孤儿安置工作,下拨安置工作经费,指导建设镇、庙镇尽快落实房屋,在10月底前完成孤儿安置任务。
(三)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一是加强社会救助绩效考核。根据《崇明县社会救助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绩效考评,并进一步健全相关考核激励机制,促进乡镇社会救助工作开展。二是提升收入核对能力。做好专项救助项目收入核对报告出具、差异处理、报告抽查工作,对廉租住房项目和部分专项救助项目开展可视化审核工作,组织核对员参加上岗考核和继续教育培训。三是做好综合防灾减灾工作。会同区红十字会共同建立区应急物资储备库,指导各乡镇开展应急物资实地储备与协议储备工作,建立区、乡镇两级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根据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方案,加强报灾网络信息员培训和自然灾害趋势分析、信息汇总,组织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模拟报灾演练,积极应对可能汛期可能出现的灾情。
(四)不断提高双拥优抚安置水平
一是全力做好双拥工作。按照《关于推动上海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意见》要求,加强对新形势下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调查研究和统筹谋划,坚持用军民融合、军地共赢的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形成军地联动、部门配合、共创双拥模范的整体合力。开展庆祝建军90周年双拥系列活动,继续开展法律拥军、智力拥军、医疗拥军工作。做好符合指令性安置条件的驻崇部队随军随调军人配偶就业工作,解决军人子女入学、入托等问题。协调驻崇各部队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和抢险救灾活动。二是积极做好优抚对象关爱工作。结合建军90周年和烈士公祭日,组织开展 “送清凉”、帮困、慰问、体检、座谈等“五个一”活动和烈士公祭活动,多方位开展优抚对象关爱工作。关注社会组织开展“关爱功臣”活动情况,组织实施第三方评估,不断提升优抚对象的满意度。三是全面完成年度安置任务。牵头召开区安置工作会议,部署落实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安置任务,确保8月份全部到岗就业。做好年度退役士兵、部队无军籍退休职工和军休干部接收工作,落实相关经济补助待遇。
(五)稳步提升民政专项服务
一是深化殡葬改革。结合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继续推进骨灰乱埋乱葬集中整治,指导乡镇制订一墓一方案,实施依法管理。贯彻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做好基本殡葬服务补贴与帮困济丧补贴的衔接,开展节地葬式、生态葬式补贴受理审查工作。指导有关乡镇开展公益性埋葬地建设,合理布局,有效选点,解决困难群体骨灰安葬问题。二是做实基本管理单元。根据市《关于做实本市郊区基本管理单元的意见》要求,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指导有关乡镇按照本区《基本管理单元建设验收标准》,加快项目推进落实工作,协调解决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制定下发基本管理单元建设每月进度表,由乡镇按时填报,以便掌握推进情况。加强实地检查,确保本年度4个基本管理单元“3+3”功能和人员要素配置到位、运行顺畅、通过验收。三是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加强统筹和协调,积极处理各方关系,制定《崇明区陈家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方案》,稳妥有序推进东滩地区行政区划调整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