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关于动用2019年度部门待分配资金用于救助管理标准化建设的请示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9-07-03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2510201900074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 公开主体:

    区民政局

  • 发文字号:

    沪崇民〔2019〕33号

  • 成文日期:

    2019-06-24

  • 发布日期:

    2019-07-03

区财政局:

根据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开展2018-2019年标准化试点示范(实验)工作的通知》要求,区救助管理站在2019年度开展救助管理机构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此项工作是一项专业极强的系统工作,需要聘请专门从事标准化建设的专业机构进行运作和服务。经测算需要救助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经费15万元(详见《救助管理机构标准化建设工作经费清单》),由于受年度项目经费预算总额控制,故未纳入当年部门预算。因此,特请区财政在区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待分配资金中给予解决。

当否,请示复。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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