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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9-3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一、重点普法内容及责任部门
1.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5.《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上海市民防条例》(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6.《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各科室、民防工程管理所)
7.《上海市防空警报管理办法》(各科室、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二、重点普法对象
1.区国防动员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工作人员;
2.国防动员领域社会组织、从业企业、管理服务对象;
3.社会公众。
三、普法工作要求
1.在系统内开展集体学习、专题培训、宣传讲座;
2.督促系统内干部职工积极开展线上自学;
3.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
4.结合全民国防教育日、国动工作、“崇明国防动员”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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