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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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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12-0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为全面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互花米草治理推进滞后”问题整改要求,我区严格按照国家及上海市相关文件精神,扎实推动崇明区域内互花米草防治项目的相关工作,高效完成各项专题论证审批,加快推进治理工作,并及时巡查治理项目施工过程,开展除治效果动态监测,确保施工质量与治理成效。截至目前,北沿湿地互花米草综合防治工程,北沿沙洲互花米草除治一期、二期,崇明北湖滩涂互花米草防治项目均按计划开展,可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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