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MB2F312691202500049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崇绿容〔2025〕102号
成文日期:
2025-10-15
发布日期:
2025-11-1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你乡镇《关于调整2024年崇明区新河镇公益林建设项目作业设计的请示》(沪崇河府〔2025〕5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局曾以沪崇绿容〔2024〕88号文批复同意你乡镇2024年崇明区新河镇公益林建设项目的作业设计,鉴于项目实施范围调整,原则同意你乡镇调整2024年崇明区新河镇公益林建设项目作业设计。
二、调整后项目实施范围及内容:项目实施范围位于崇明区新河镇金桥村、三烈村等4个自然村,原可行性研究批复总建设林地面积15.4亩,现调整为总建设林地面积13.5亩(具体以实测为准)。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土地整理、沟渠开挖、苗木采购与种植、固定支撑等。
三、调整后投资规模:项目预算总投资18.5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7.06万元,其他费用1.33万元,预备费0.18万元。资金来源:市级财政补贴12.96万元,区级财政补贴1.62万元,其余由你镇自筹。
四、请按照公益林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组织实施,严格按图施工,项目实施范围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并加强养护管理,确保建设一片,成林一片。
特此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5年10月15日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