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MB2F31269120250002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崇绿容〔2025〕33号
成文日期:
2025-03-31
发布日期:
2025-04-1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
2025年,区政府继续将“环卫公厕适老化适幼化改造”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为确保高标准完成改造任务,根据《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全面做好2025年环卫公厕适老化适幼化改造的通知》(沪绿容〔2025〕43号)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造计划及进度安排
(一)2025年改造任务及奖补标准
2025年计划对具备改造条件的53座环卫公厕实施适老化适幼化改造。奖补标准为:一、二类公厕4万元/座,配建第三卫生间公厕5.5万元/座,三类公厕8万元/座。
各乡镇承担的改造任务及奖补资金安排表
乡镇 | 全年改造量(座) | 奖补资金(万元) |
横沙乡 | 3 | 13.5 |
新村乡 | 2 | 16 |
绿华镇 | 1 | 8 |
三星镇 | 2 | 16 |
庙镇 | 2 | 16 |
港西镇 | 2 | 16 |
城桥镇 | 13 | 93.5 |
建设镇 | 2 | 16 |
新河镇 | 2 | 16 |
竖新镇 | 2 | 16 |
堡镇 | 7 | 52 |
港沿镇 | 2 | 16 |
向化镇 | 1 | 8 |
中兴镇 | 1 | 8 |
陈家镇 | 4 | 32 |
新海镇 | 4 | 32 |
东平镇 | 3 | 24 |
合计 | 53 | 399 |
(二)进度安排
3月底前,制定计划、分解任务。
6月底前,完成前期准备,完成首批10座示范公厕改造。
9月底前,累计完成42座公厕改造。
10月底前,100%完成53座公厕改造任务。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情况摸底、项目推进、组织验收和宣传推广等工作。项目实施前,要注重听取市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实现民生诉求与改造实效精准对接,更好满足市民的多样化如厕需求。
(二)规范项目和奖补资金管理
通过动态监测施工进度、专项督查等方式,重点关注适老化适幼化设施达标率、施工质量等,确保项目取得实效。各乡镇须在项目完工后,向区绿化市容局提交书面验收申请,准备好验收相关资料(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工程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第三方审价报告等)。经区绿化市容局验收合格后,安排奖补经费,资金直达乡镇财政账户并纳入固定资产管理;项目未通过验收的,不予奖补;审定价低于奖补基数的,按审定价结算拨付。
(三)强化服务保障与宣传引导
开展保洁员适老适幼服务培训,强化日常检查,及时维修或更换损坏设施,确保助力扶手、紧急呼叫等设施安等全可靠。施工前7日公示,有条件的可配置临时公厕,同步加强改造宣传,提升市民知晓度。
附件:1.上海市环卫公厕适老化适幼化改造标准及验收标准(2025年版)
2.2025年崇明区环卫公厕适老化适幼化改造点位汇总表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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