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MB2F312691202500015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崇绿容〔2025〕23号
成文日期:
2025-03-06
发布日期:
2025-03-2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海塘管理所:
你单位《关于<2024年崇明区海塘管理所生态公益林抚育项目实施方案>审核的请示》(崇海塘管〔2025〕27号)收悉。根据《上海市森林抚育管理意见(试行)》和《崇明区公益林抚育管理意见(试行)》等文件的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2024年崇明区海塘管理所生态公益林抚育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评估,形成如下审核意见。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上报的《实施方案》
二、实施范围
项目位于项目地位于庙镇庙港村、三星镇邻江村、新村乡界河西侧以及陈家镇奚东沙等区海塘所管辖的林地区域,抚育面积536.33亩。
三、建设内容
林地间伐、补植、修枝、沟渠修整等。
四、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为99.79万元,其中建安费84.75万元,其他费用14.05万元,预备费0.99万元。资金来源:区级财政承担100%。
五、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优化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修改完善后,按程序申请项目立项。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5年3月6日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