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崇明区海塘管理所生态公益林抚育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核意见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5-03-28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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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MB2F312691202500015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 发文字号:

    沪崇绿容〔2025〕23号

  • 成文日期:

    2025-03-06

  • 发布日期:

    2025-03-28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海塘管理所:

你单位《关于<2024年崇明区海塘管理所生态公益林抚育项目实施方案>审核的请示》(崇海塘管〔2025〕27号)收悉。根据《上海市森林抚育管理意见(试行)》和《崇明区公益林抚育管理意见(试行)》等文件的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2024年崇明区海塘管理所生态公益林抚育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评估,形成如下审核意见。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上报的《实施方案》

二、实施范围

项目位于项目地位于庙镇庙港村、三星镇邻江村、新村乡界河西侧以及陈家镇奚东沙等区海塘所管辖的林地区域,抚育面积536.33亩。

三、建设内容

林地间伐、补植、修枝、沟渠修整等。

四、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为99.79万元,其中建安费84.75万元,其他费用14.05万元,预备费0.99万元。资金来源:区级财政承担100%。

五、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优化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修改完善后,按程序申请项目立项。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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