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下半年度崇明区垃圾分类市级测评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5-02-13 00:00

  • 索引号:

    SYMB2F312691202500009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 发文字号:

    沪崇绿容〔2025〕14号

  • 成文日期:

    2025-02-12

  • 发布日期:

    2025-02-13

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及要求,区绿化市容局将2024年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评估报告(下半年)进行梳理,现将情况通报如下。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切实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实效水平。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市2024年下半年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评估结果公告

   2.2024年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评估报告(下半年)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5年2月12日


2024年下半年度崇明区垃圾分类市级测评情况通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下半年,崇明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综合评估得分为94.91分,较全市平均得分95.84分低0.93分。评估等次为A。其中源头实效得分76.18分(总分80分),较全市平均得分77.12分低0.94分;分类体系建设运行得分18.72分(总分20分),与全市平均得分18.72持平。全市220个街镇平均分为96.43分,我区高于平均分的仅有3个乡镇,依次为新村乡、新海镇、绿华镇。

二、主要失分点

(一)乡镇下半年综合评估分析(综合分80分)

1、在居住区测评中,总体测评成绩较差。我区高于全市平均分38.3分(总分40分)的,依次为新村乡、新海镇、绿华镇,占比为16.6%。排名靠后的乡镇,依次为堡镇、港沿镇、长兴镇、庙镇、建设镇。

2、在单位测评中,总体成绩较不理想。我区高于全市平均分11.71分(总分12分)的,依次为新村乡、三星镇、向化镇、竖新镇、新河镇、庙镇,占比为33%。排名靠后的乡镇,依次为长兴镇、横沙乡、城桥镇、绿华镇、东平镇。

3、在沿街店铺和道路废物箱测评中,我区有8个乡镇高于全市平均分5.53分(总分6分),依次为新村乡、新海镇、三星镇、陈家镇、港西镇、东平镇、新河镇、建设镇,占比为44%。排名靠后的乡镇,依次为城桥镇、庙镇、堡镇、长兴镇、中兴镇。沿街商铺和道路废物箱管理需进一步提高。

4、在可回收物中转站测评中,我区有12个乡镇高于全市平均分1.95分(总分2分)。低于全市平均分的有6个乡镇,即城桥镇、堡镇、横沙乡、三星镇、向化镇、建设镇。

5、在社会评价测评中,我区17个乡镇均高于全市平均分15.72分(总分16分)。低于全市平均分的,仅有城桥镇(15.67分)。

6、在区分减联办评估测评中,我区高于全市平均分11.46分(总分12分)的,为新村乡、新海镇、横沙乡,占比16.6%。排名靠后的乡镇,依次为长兴镇、港沿镇、城桥镇、庙镇、新河镇、中兴镇。

7、在物业服务企业责任落实测评中,我区有17个乡镇高于全市平均分3分(总分3分)。低于全市平均分的,仅有横沙乡(2.99分)。

8、在分类投放违法行为执法责任落实测评中,我区全部取得满分3分。

9、在精品小区测评中,18个乡镇均按照市级要求完成指标任务,并通过验收,均得满分2分。其中7个乡镇提前完成任务,并通过市级验收,因此加0.1分,为新海镇、向化镇、横沙乡、城桥镇、庙镇、堡镇。

10、在惠民回收服务点测评中,18个乡镇均按照市级要求完成指标任务,并通过验收,均得满分2分。

11、在常态长效机制落实测评(线索移送城管响应程度、不分类不收运制度执行情况、物业居委党组织责任落实情况)中,我区高于全市平均分1.98分(总分2分)的,占比33.3%,为新村乡、新海镇、绿华镇、向化镇、陈家镇、城桥镇。其余12个乡镇得分均在1.94—1.97分区间。

综上所述,在2024年下半年度测评中,新村乡、新海镇、绿华镇、三星镇、向化镇、横沙乡、陈家镇、港西镇、竖新镇,以上9个乡镇综合评估等次为A+(得分95分及以上);东平镇、中兴镇、新河镇、建设镇、城桥镇、庙镇、港沿镇、堡镇、长兴镇,以上9个乡镇综合评估等次为A(得分90分(含)—95分(不含))。评定为A的9个乡镇需进一步加强垃圾分类管理,提高升分类实效。评定为A+的9个乡镇仍需进一步努力,保持优势,力争取得更好成绩。

(二)分类体系建设运行评估分析(综合分20分)

1、回收利用方面,考核分20分,我区未失分,取得满分。

2、体系更新、升级方面,考核分15分。包括5方面内容,一是投放点专项更新考核分3分,我区得2.88分,扣0.12分,主要原因是城桥镇3个专项更新未完成;二是农村体系完善考核分2分,我区未失分;三是精细化分类样板区考核分3分,我区未失分;四是小压站提标改造3分,由于我区未设置小压站,因此此项工作对我区不做考核;五是规范管理及验收考核分4分,我区未失分。

3、分类收运方面,考核分24分。包括4块内容,一是收运作业考核分10分,我区得9分,扣1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环卫作业公司清运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二是车辆管理考核分5分,我区得4.2分,扣0.8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环卫作业公司清运车辆整洁率差。三是设施管理考核分5分,我区未失分。四是监督管理考核分4分,我区未失分。

4、分类转运、处置方面,考核分26分。包括4块内容,一是设施建设考核分2分,我区未失分。二是运营管理考核分5分,我区未失分。三是湿垃圾品质监控考核分15分,由于我区湿垃圾集中处置设施未建成,因此暂不做考核。四是湿垃圾分类设施考核分4分,我区未失分。

5、可回收物回收体系方面,考核分10分,我区得分6分,扣4分。主要原因是,中转站、集散场市政用地保障比例不足,因此该项不得分;可回收物回收主体企业集聚度不足,按要求我区最多可设置3家可回收物主体企业,由于我区目前有9家主体企业,不符合考核要求,因此该项不得分。

6、智慧收运线路试点工作,新村乡按要求完成任务,因此加1分。

三、综合评估分析

1、从第三方测评结果来看,村居、单位、沿街商铺及道路废物箱、可回收物中转站得分均低于全市平均分。成绩较不理想,需共同努力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

2、从居住区总体表现来看,有宣传告知方面表现良好。在有设施设备、有回收服务、有长效管理、有分类实效方面表现需要进一步提升。

3、从居住区乡镇测评情况来看,各乡镇应在干湿成组、门前容器规范(仅农村)、小包垃圾、居民分类参与度等方面加强管理。

4、从单位总体表现来看,分类容器配置规范、宣传告知规范、保洁人员作业规范、分类实效明显四个方面均低于全市平均分,需要进一步提升。

5、从单位乡镇测评情况来看,各乡镇应在保洁员知晓率、交付点垃圾纯净度方面进一步加强管理。

6、从沿街商铺及道路废物箱总体表现来看,宣传告知与容器配置到位、分类实效良好、分类收运规范、周边环境整洁方面均低于平均分。

7、从沿街商铺及道路废物箱乡镇测评情况来看,各乡镇应在沿街商铺海报宣传规范、沿街商铺员工知晓、沿街商铺收集容器配置规范、沿街商铺干垃圾纯净度、沿街商铺湿垃圾纯净度方面进一步加强管理。

8、从可回收物中转站总体表现来看,规范建设和现场管理均高于全市平均分,日常运营低于全市平均分。

9、从可回收物中转站乡镇测评情况来看,各乡镇应在可回收物中转站吸烟或违章动火、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方面需加强管理。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1、紧盯重点任务推进。各乡镇应重点关注垃圾量的完成情况、投放点专项更新、精品小区建设、惠民回收物服务点建设、示范型中转站建设等重点工作任务。

2、紧盯垃圾分类投收运处重点环节。一是抓好前端源头分类投放环节,提高分类质量;二是抓好中端分类收运环节,重点做好收运作业规范(不混装混运、不分类不收运、做到三同时一手清)、车辆管理规范(车辆标识规范、车辆整洁、不跑冒滴漏)、车辆冲洗点管理规范,提高环卫作业水平;三是抓好末端分类处置环节,严把质量关,确保分类处置落到实处。

3、进一步完善可回收物回收服务体系。各乡镇应加大对回收服务的宣传,压实责任,引导广大居民积极踊跃交投,同时加大第三方运营服务企业的监管和考核力度,充分发挥服务点中转站作用,提高回收利用率,提升资源循环利用。

4、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实效。各乡镇应重点加强居住区小包垃圾落地、定时定点点位和垃圾箱房的管理,提高分类纯净度;同时加大对单位、沿街商铺和道路废物箱日常监督和管理,提高垃圾分类质量。

5、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各乡镇应重点加强垃圾收集员管理,充分发挥收集员、宣传员、监督员作用,提高农户垃圾分类质量。加强非正规堆点和暴露垃圾专项治理工作。结合投放点专项更新,加强农村垃圾箱房更新改造,改善农村地区垃圾投放环境,逐步实现农村地区一村一房管理模式,集中规范管理。

6、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各乡镇应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年度宣传培训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业务培训指导,营造氛围,提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

7、加大管执联动力度。对不听劝阻、拒不整改的单位和居民,各乡镇应联合城管执法部门加大处罚力度,巩固分类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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