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MB2F312691202500005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崇绿容〔2025〕10号
成文日期:
2025-02-07
发布日期:
2025-02-1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长兴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2024年崇明区长兴镇公益林抚育项目实施方案>审核的请示》(沪崇长府〔2025〕5号)收悉。根据《上海市森林抚育管理意见(试行)》和《崇明区公益林抚育管理意见(试行)》等文件的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2024年崇明区长兴镇公益林抚育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评估,形成如下审核意见。
一、原则同意你镇上报的《实施方案》
二、实施范围
项目位于长兴镇北兴村、团结村、潘石村、创建村4个行政村,抚育面积502.57亩。
三、建设内容
林地疏伐、卫生伐、补植、修枝等。
四、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为95.84万元,其中建安费81.52万元,其他费用13.37万元,预备费0.95万元。资金来源:区级财政承担90%,其余由你镇自筹。
五、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优化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修改完善后,按程序申请项目立项。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