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MB2F312691202500006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崇绿容〔2025〕11号
成文日期:
2025-02-07
发布日期:
2025-02-1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新村乡人民政府:
你乡《关于2024年崇明区新村乡生态公益林抚育项目实施方案审核的请示》(沪崇乡府〔2025〕3号)收悉。根据《上海市森林抚育管理意见(试行)》和《崇明区公益林抚育管理意见(试行)》等文件的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2024年崇明区新村乡公益林抚育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评估,形成如下审核意见。
一、原则同意你乡上报的《实施方案》
二、实施范围
项目位于新村乡副业场、新卫村、新乐村区域,抚育面积596.8亩。
三、建设内容
林地疏伐、补植、人工促进更新、修枝、割灌等。
四、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为113.4万元,其中建安费96.44万元,其他费用15.84万元,预备费1.12万元。资金来源:区级财政承担90%,其余由你镇自筹。
五、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优化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修改完善后,按程序申请项目立项。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