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区绿化市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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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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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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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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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由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编制,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1-6968869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行政发文98件,主动公开全局系统2023年度决算和2024年度预算情况;及时更新政府信息指南以及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共新收到4件申请,结转至下一年度办理0件,所有申请都事先与申请人电话沟通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贯彻落实《条例》与《规定》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公文发文流程。在公文拟制环节,明确公文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确保公文公开属性的精准标注。同时,强化公文审查工作,严格把控公开内容,努力实现“应公开尽公开”,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与参与权,推动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上海崇明”门户网站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做好微信公众号“绿美崇明”的运维、安全防护等工作,微信公众号共推送文章98篇,累计关注人数1000人 。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同步推进。明确信息公开分工,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与市局和区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办理专题培训。本年度未发生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本年度发生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发布的时效性不足,以及栏目设置和发布信息缺乏足够的规范性;二是主动公开的精准性需进一步提升。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规范工作流程。二是积极参与市、区两级组织召开的培训会,不断提升工作人员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是密切关注民生关注的热点领域和话题,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围绕绿化林业、市容环卫等重点工作领域,不断提升政策宣传解读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紧紧围绕《2024年上海市崇明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林业建设等重点工作项目进展的信息披露,专题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崇明区环境卫生设施规划(2022—2035)》,以更高水平政务公开服务绿化市容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未发生需要收取费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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