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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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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12-16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清运、中转、处置作业服务质量评价办法》(沪绿容 〔2020〕17号)、《上海市可回收物主体企业服务质量评议办法》(沪绿容〔2022〕237号)和《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服务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沪绿容〔2018〕35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度崇明区生活垃圾清运、中转、处置作业服务企业,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作业服务企业和可回收物回收主体企业评议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遇节假日顺延),联系电话:69614992。
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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