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MB2F31269120240005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崇绿容〔2024〕59号
成文日期:
2024-06-24
发布日期:
2024-07-1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
根据区主要领导意见,对G40、港东公路两处绿雕进行拆除,拆除后恢复绿地。今年年初我局拆除了两处绿雕,因时间原因,绿地恢复项目未列入今年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目前绿地恢复项目方案已完成,经初步测算,项目概算资金为142.84万元,所需资金已和区财政局沟通,在今年财政预算资金内调整。
特此请示,盼复。
联系人:唐旌旗 联系电话:13918627027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4年6月24日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