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MB2F312691202400043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崇绿容〔2024〕51号
成文日期:
2024-05-30
发布日期:
2024-06-24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上海前卫实业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印发<崇明区经济果林补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沪崇绿容〔2023〕57号)要求,各乡镇和上海前卫实业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经济果林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方案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现将审核意见通知如下。
一、原则同意各乡镇和上海前卫实业有限公司上报的2024年经济果林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方案。
二、实施范围:适用于各乡镇和上海前卫实业有限公司辖区范围内开展林果生产的农户及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集体经济组织等,且其生产经营的经济果林已被纳入本区森林资源管理范围。
三、实施内容:包括经济果林绿色防控、安全生产、林木保险、老果园改造等。
四、请按照《崇明区经济果林补贴实施方案(试行)》的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加强经济果林补贴资金管理,规范资金运作,确保专款专用,持续提升特色林果产业发展水平。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