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MB2F312691202400047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崇绿容〔2024〕55号
成文日期:
2024-06-06
发布日期:
2024-06-24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三星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2023年崇明区三星镇公益林抚育项目实施方案评审的请示》(沪三府〔2024〕21号)收悉。根据《上海市森林抚育管理意见(试行)》和《崇明区公益林抚育管理意见(试行)》等文件的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2023年崇明区三星镇生态公益林抚育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评估。形成如下审核意见。
一、原则同意你镇上报的《实施方案》
二、实施范围
项目位于三星镇沈镇村、南桥村、海洪港村、东安村、大平村、邻江村、洪海村、海滨村共8个行政村,抚育面积1588.65亩。
三、建设内容
疏伐、补植、修枝、割灌除草、基础设施建设、景观提升等。
四、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为443.58万元,其中建安费386.35万元,其他费用52.84万元,预备费4.39万元。资金来源:区级财政承担90%,其余由你镇自筹。
五、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优化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向区发展改革委申请项目立项。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