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崇明区三星镇生态公益林抚育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核意见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6-24 16:01

  • 索引号:

    SYMB2F312691202400047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 发文字号:

    沪崇绿容〔2024〕55号

  • 成文日期:

    2024-06-06

  • 发布日期:

    2024-06-24

三星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2023年崇明区三星镇公益林抚育项目实施方案评审的请示》(沪三府〔2024〕21号)收悉。根据《上海市森林抚育管理意见(试行)》和《崇明区公益林抚育管理意见(试行)》等文件的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2023年崇明区三星镇生态公益林抚育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评估。形成如下审核意见。

一、原则同意你上报的《实施方案》

二、实施范围

项目位于三星镇沈镇村、南桥村、海洪港村、东安村、大平村、邻江村、洪海村、海滨村共8个行政村,抚育面积1588.65亩。

三、建设内容

疏伐、补植、修枝、割灌除草、基础设施建设、景观提升等。

四、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为443.58万元,其中建安费386.35万元,其他费用52.84万元,预备费4.39万元。资金来源:区级财政承担90%,其余由你镇自筹。

五、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优化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向区发展改革委申请项目立项。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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