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MB2F312691202400038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崇绿容〔2024〕46号
成文日期:
2024-05-09
发布日期:
2024-05-2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庙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2023年崇明区庙镇生态公益林抚育项目实施方案评审的请示》(沪崇庙府〔2024〕18号)收悉。根据《上海市森林抚育管理意见(试行)》和《崇明区公益林抚育管理意见(试行)》等文件的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2023年崇明区庙镇生态公益林抚育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评估。形成如下审核意见。
一、原则同意你镇上报的《实施方案》
二、实施范围
项目位于庙镇江镇村、镇东村、宏达村、白港村、庙港村、爱民村、猛西村共7个行政村,抚育面积3264.58亩。
三、建设内容
包括林地疏伐、卫生伐、补植、修枝、割灌、沟渠疏浚等。
四、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为1969.07万元,其中建安费1761.27万元,其他费用188.3万元,预备费19.5万元。资金来源:区级财政承担90%,其余由你镇自筹。
五、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优化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向区发展改革委申请项目立项。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