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市容局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2-27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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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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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2-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3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绿化市容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聚焦“放管服”改革重点,大力推进行政审批“一网通办”、“好办快办”综合服务制度改革。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2023年,涉及我局的17项行政许可事项,有10项收到办件申请,共申请461件,受理424件,批准424件,办结行政审批事项424件,其中园林绿化类9件,市容类24件,环卫类76件,林业类315件,均在相关承诺时限或法定时限办结,未发生不满投诉和行政复议情况。在崇明区一网通办平台“一件事”、“智慧好办”推进落实情况年度应用比率均达到考核指标要求(80%以上和90%以上);申请办理类行政权力事项中的“全程网办比率”“即办能力比率”“减时间比例”三项指标全部达到考核要求(95%以上、80%以上和95%以上);申请办理类公共服务事项中的“事项接入率”“全程网办比率”“涉企事项进驻窗口比率”三项指标均到达100%,“即办能力比率”指标也大幅超出考核要求(85%以上 )位列全区前列。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林业方面,对《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个人或单位开展“互联网+监管”工作,对申报单位进行监管工作,对持证单位开展批后监管,检查生产经营情况、仓库情况及生产经营档案记录,未发现问题,均规范经营。目前临时占用林地457.88亩,现已恢复临时占用林地310.55亩,补种林木成活率均达到95%以上,符合公益林项目造林质量标准。

绿化方面,对申请临时使用绿地的在实施过程中给予现场确认,在临时使用绿地恢复原状完成后及时给予销项处理。对占用已建成绿地的要求申请人做好绿地的平衡,未按要求落实绿地平衡的通过合法合规地缴纳易地补偿费进行平衡。对迁移树木的申请,在实施过程中给予现场确认,在事项完成后给予销项处理。在审批或批后监管过程中均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处理。

环卫方面,对申请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服务许可的企业进行告知承诺监管工作,在办结出证后规定时间内检查所需补充材料,均未发现问题。对城市建筑垃圾(包括工程渣土)处置(分批排放、回填)的申报核准实行承诺制,对网上申报线上审批后颁发建筑垃圾处置行政许可,并在几个工作日内实地勘察、现场确认。被审批人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以及在审查、后续监管中发现申报人、被审批人作出与申报不实或违反相关要求的,将要求申报项目进行整改,如整改不到位,将取消项目行政许可。截至目前在审批或批后监管过程中均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处理。

市容方面,户外招牌的许可按照《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技术规范》等法规,从设置数量、设置位置、设置形式、设置体量等要求进行严格审核,确认设置前提交的申请材料、施工蓝图、效果图等与设置后踏勘结果保持一致。同时,结合防汛隐患排查、安全专项检查等工作,共开展督导检查8次,发现违法违规设置2处,落实问题整改2处。

四、改革创新情况

一是进一步转变服务理念。围绕“五减”要求,以政府管理为核心向以申报用户服务为核心转变,缩短办事时间,减少手续环节;进一步修订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清理不合理、不规范的证明材料,向社会承诺、公示各事项办理时限,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始终坚持发扬“做好服务企业群众店小二”精神。深入挖掘体验、“好办”、“快办”、“不见面办理”等智能化办事方式。通过积极推进线上高频事项专业帮办工作机制,结合办事人具体情况采取电话咨询、网络咨询等渠道为其答疑解惑,打造既有速度又有温度的“面对面、心贴心”政务服务。

三是不断深化“互联网+监管”。组织开展重点食品经营单位监管、对机动车辆清洗场站检查等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落实各项随机抽查任务,并将检查结果录入区“互联网+监管”系统。此外,依托市绿化市容行业信用数据库,在进行审批、批后监管、告知承诺监管时可以查看企业的信用情况,提升审批监管效能。

四是深入开展“一网通办”宣传。在瀛洲公园开展“一网通办”改革五周年现场宣传,发放“迁移树木、林木的许可”、“占用已建成绿地的许可”等“一网通办”事项宣传单页,现场帮助市民下载随申办企业APP,展示使用方法,指导市民网上操作,提升“一网通办”效能,切实为企业、百姓精准服务。

五、监督纠正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批后监管。例如,对持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个人或单位、办理《产地检疫合格证》的苗圃、建设项目占用林地、补建林地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经营规范合法、不还林、还林面积不足、林木质量较差、林木成活率不高等情况;对已完成补建还林的林地,要求各乡镇和有关单位做好后期养护工作,并将林木整改和养护情况纳入全区公益林考核范围。对已办证的要求合法经营,做好田间档案的记录。此外,部分事项行政许可办理完成后,在批后监管、告知承诺监管阶段使用市绿化市容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小程序进行监督,提升审批监督效能。

二是坚持规范有序抓处置。聚焦项目申报与实际处置、合同变更等预警点位,安排专职人员督促业主单位严格落实事前监督、预警线上整改、线下处置的“一网通管”预警处置流程,并不定时实地督查、跟踪处理。同时坚持补牢短板抓优化,拓宽监管维度,以大型项目为重点,实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进一步抓好行业规范运行,全力推动“一网通办”各项工作措施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事中事后监管有待提升。2023年批复的事项中,我局事中事后监管方式主要以现场检查为主,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的改革要求仍存在不少差距,需要我们更多地创新监管方式,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的手段,做到无事不打扰。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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