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MB2F31269120240000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崇绿容〔2024〕1号
成文日期:
2024-01-09
发布日期:
2024-01-1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城投瀛洲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海城投瀛洲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焚烧厂炉渣运至上海秦望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处置的请示》(沪城投瀛洲﹝2024﹞1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原则同意你公司在崇明炉渣资源化利用项目投产前,将崇明生活垃圾焚烧厂一期、二期新增炉渣委托上海秦望环保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应急处置。
2.请你公司抓紧与处置单位签定相关合同,严格按照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行业管理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开展崇明炉渣应急外运处置试点工作。
3.请你公司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上海秦望环保材料有限公司落实运输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责任,杜绝炉渣偷倒问题发生。定期向区市容环卫管理中心报送炉渣产生量、运输量和处置量等相关信息。炉渣应急外运处置试点工作期间,相关运费和处置费由上海秦望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承担。
4.为腾出填埋场应急堆存空间,在新增炉渣外运试点成功的基础上,经批准,可适量外运部分存量炉渣至上海秦望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处置。
5.本批复有效期一年(2024年1月16至2025年1月15日)。
2024年1月9日